酗酒文化,中世纪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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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特加”在俄文中就是“生命之水”的意思
西欧人将俄罗斯人的这种生活状态归因于他们的“蛮荒”。像《伏特加、饮酒和俄罗斯的权利》一书的作者所提到的:“俄罗斯有着随时可能喝醉的酒鬼,他们威胁着欧洲——越来越多的人会把俄罗斯人想象成毫无节制的酒徒。”
不过,相比上流社会的人喝啤酒和白兰地,狂饮伏特加的方式更受俄罗斯农民的宠爱。对他们来说,喝伏特加“只是为了将那些与生俱来的负担忘记”。
这种饮酒方式被贴上贫民的标签,但却曾经在在整个欧洲蔓延。以1550年的德国为例,年人均酒类消耗是十升白兰地,外加大约三百升的啤酒和葡萄酒,这其中还不包括黑作坊里酿造的私酒。
德国文化历史学家鲁道夫·舒而泽(Rudolf Schultze)曾经评价十六世纪是德国历史上“真正的酒徒世纪,民族性格中的缺陷显露到极点”。
不只是德国,十八末十九世纪处英国关于酒精成瘾的报告同样令人震惊,特别是无数人死于杜松子酒过量,许多家庭因此而陷入贫困。即使在当时的教会节日以及洗礼仪式上,人们一样会豪饮,无论是在法国、德国还是俄罗斯都是这样。
这并不难解释。人们对酗酒的疯狂一半来自经济利益的诱惑。虽然正统的基督教从道德上劝诫人们对酒精保持节制,但教区内居民酿制烧酒所缴纳的税款一样是修道院不能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