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延长,不是可不可而是如何延长的问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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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十二年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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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两会”,教育都是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关于将“九年义务教育”延长为“十二年义务教育”的讨论由来已久。尽管2020年12月2日,在教育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49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目前还不具备延长学制和将学前、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今年两会再一次提出“延长”问题。
据3月5人腾讯网《人大代表建议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专家:学生选择合适的赛道更重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陈众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存在着教育资源不均衡状况,中考“普职分流”对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和学校很不公平,分流过早也不利于青少年公平竞争、健康成长。谈到“教育公平”,笔者以逾40年一线教师的亲身经历,窃认为应该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什么是“教育公平?从某种角度看,陈代表关于“我国存在着教育资源不均衡状况”的判断是客观存在。但是,评价“均衡”必须有一个客观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相关部门规定的办学的软硬件基本标准。如果总以相对而言,则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着差距,永远也没有公平可言。
其次,用同一个标准衡量所有学生公平吗?学生之间无论先天条件还是后天影响,无论是生理条件还是心理状态,以至于蕴含的智能类型都存在着差异。通过“分流”实现因材施教、使不同的学生获得发展需要的教育内容等才是公平。
再次,就目前中小学教育状况,将“九年义务教育”延长到十二年就公平了吗?如今,“九年义务教育”已经造成大多数学生不堪重负,落实“双减”成为国策;还有必要再延长3年吗?现实中,一些学习能力较弱的孩子,由于学习成绩较差,在社会、学校和家人的眼神里受着煎熬。一朋友上初三的孙女让我给看看改病句,见面第一句话就说:“爷爷,咱别提学习成绩好吗?”至今,她那期盼的眼神和哽咽的声音想起就扎心!我相信这些专家绝大多数是学习能力强者,根本体会不到学习成绩差者的无奈与煎熬。难道还要给他们雪上加霜吗?
这里,笔者绝对不是反对将“九年义务教育”延长到十二年。依法保证与要求未成年学生免费多上3年学,进而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有什么不好呢?关键是必须解决好几个问题。
首先,解决因材施教问题。根据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在“十二年义务教育”学段内,应该有供学生选择的教育内容,设立文理工科、艺术类等教育学校或专业,使大多数学生根据自己的理想和兴趣,去选择和接受适合自己健康和个性发展的教育内容。
其次,根据学生发展一般规律,确定分流点,而且不止一个。其实,这方面北京早在十年前就有成功的试点,“中考”是一个、高二分流是一个,还试办过综合高中。实践告诉我们:目前第一个分论点放在“中考”是否科学、能否再早一点值得商榷、有待于进一步论证的必要。至于不在本文讨论的“取消中考”问题,更应该进行周密而深入的论证。
再次,建立“教育机会均等”机制。“平等”是指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给每个人提供和创造的条件都是同样的。反映在教育领域就是“教育机会均等”。一句话,每一个学生有适合自己发展的教育内容、对于每个学段接受不同内容教育的学生一视同仁,都有考入上一学段所有专业、教育形式、教育内容的资格。
因为,适应孩子个性发展需要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能够为国民提供“教育机会均等”的终身教育体系,才是奔向“建成教育强国”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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