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乱象何时了?
(2017-06-28 10:49:58)
国家为了发展中小企业,鼓励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经银监部门批准,符合条件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但事实是银监部门只批不监管,甚至一个县就能达到上百家,如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都干起了银行的借贷买卖,甚至是从卖鸡蛋的百姓到官员都加入了高利贷这个市场大军,可称为全民放贷。
因民间借贷基本最终进入了煤矿行业、房地产行业,而在重庆煤矿基本全部关闭,房地产处于不景气的状态,资金链几乎全部断裂,从而导致借款血本无归,老百姓怨声载道。
一些法院民事案件中的民间借贷已经超过了70%,经侦出现排队报案等一系列的金融乱象,问题在于: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门槛太低,后续监管措施不力。
小额贷款公司为了逃避缴纳利息税,从而所有对外借款均不入账,由其合伙人自行外借外付,致使税务机关无法监管,银监会基本处于不管状态,加之公安、官员、医生、老师、农民,都进入了民间借贷的大军。
犯罪违法成本低,刑法修订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10年。如重庆南岸区余学兰几年时间向不特定人吸收存款达2.7亿,购买大量的商品房,又用于抵押贷款6千万,案发后,侦查起诉最终获刑10年,即刑法规定的最高刑。有巨额款项不知去向,余学兰出狱后仍然是亿万富翁。
一些专家在讨论修订刑法时闭门造车,不顾中国国情和经济犯罪对当前社会、家庭及国家的危害。开州区谭某父子3年时间向开州区不特定人吸收存款达20亿,受害人从卖鸡蛋的、养猪的、医生、教师、官员、警察等不同人群参与。
金融乱象客观上已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可又有谁在管呢?
因此我想说,金融之乱再不从严治理,何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