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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我受重庆开县徐某委托前往深圳办理工伤赔偿案件,到今天止刚好二十年。在为民工维权的二十年里,受理了相关案件一万余件,既有通过诉讼过程促进工伤法律条例修改的成就感,也有为民工维权处处碰壁而来的无力感;也曾因常年为民工维权受到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声声叫好而傲娇,也曾因当事人拒付代理费发文“一群狗日的又跑了”而引至一片叫骂声顿感失落和愤怒。
这二十年,我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民工权益保护法治进程;这二十年,民工维权的经历给了我人生经验;这二十年,是我生命中的黄金时间,没有献给热爱的故土,没有赠予亲爱的家人,给了另一群值得尊敬和厚爱的人;这二十年,给了我一个可以命名的时代,周立太民工维权之路二十年;这二十年,带给了我荣誉和盛名,但更多的是痛苦和挣扎。
如有人问我这一切是否值得,我想值不值得是不需要回答的,它带有偏见和狭隘,一个人、一个时代不可能就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
原本打算写一本关于回顾我二十年民工维权之路的书,但由于常年到处奔波,“受托于人、忠人之事”,全力为当事人办好委托事宜之余,再无时间及精力整理书写。今日偶有闲暇,遂写一篇短文寥寥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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