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上访人的故事

一个包工头变成了上访人
叶建国,男,现年56岁,重庆忠县永丰镇黎明村六组人。1996年4月3日因在武汉包工需要雇请民工,因此到大东门职业介绍所找人干活。下午4时许途经武昌大东门被火车撞伤,致头部、头部、右大腿、髌骨、左手骨折等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由职介所通知叶建国的妻子将其送至湖北省武警总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由其本人垫付医疗费近10万余元,导致叶建国残疾行走不便,妻子离他而去。
一个正常的诉讼却变成了救助
1998年8月19日,叶建国以郑州铁路局武汉分局为被告向武汉铁路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1999年4月21日作出判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叶建国不服,上诉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该院于2000年10月21日以相同理由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叶建国不服上述终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院在审理中多方协调,由武汉铁路局支付叶建国25万元。用叶建国的话说,接受25万元款项是被迫的。高院要求如撤回再审便付25万元,否则便驳回。叶建国被迫无奈同意此条件。
不管是一审、二审、再审期间,均未对叶建国的伤残程度作出鉴定。叶建国到多家医院咨询如手术需治疗费90余万元,于是,叶建国奔赴于北京、郑州两地上访长达15年。
高法附近有人把上访人作为发财对象
据叶建国介绍,因多次到最高法院上访要求再审,但最高法院均与河南省高院相互推诿,先后在最高法院门口有人在天不亮时以200元的酬金将叶建国送至树上引起关注,高院才派员对他进行接待,后又将他送回郑州。
叶建国的现状
叶建国租房于郑州火车站附近,每天都穿梭于出租房、河南高院,叶建国因一个正常的诉讼上访十五年。当时,铁路的各级法院一是本身是铁路的企业法院,二是法院在审理中既未对他伤残等级作出鉴定,也未能排除铁路企业本身的干预而草率作出判决。上周应叶建国的委托前往郑州核实案件相关事宜,并与河南高院立案庭王庭长进行沟通和交流,高院认为如叶建国要再审,那就退回25万元。叶建国认为钱早因治疗而花光,双方处于僵持之下。本案谁之过,对此无法评价。从包工头变成当下的一个走路要用拐杖的残疾人,也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思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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