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了创案件数却故意刁难当事人
(2012-01-18 08: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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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周立太
近半年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等不同的法院却对民工提起的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分案立案,即当事人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立案,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已引起农民工的强烈反响。此现象除重庆外其他省均无此例,更于法无据。
从中央到地方天天都在呼吁保护农民工权益并已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常态,然而重庆有关法院却对一个仲裁裁决书而不服提起的诉讼却分案立案,否则法院拒绝接收诉状及相关材料。从最高法院到各级法院都在强调司法两便,便于诉讼、便于审判的原则,而重庆相关法院却只能当成政治口号,而上述做法不但没有方便当事人,相反浪费有限宝贵的司法资源。昨天,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及时清欠农民工工资,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在平时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就不会有今天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