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被改编 周立太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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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记者 杨涛 报道 周立太最近光忙着打自己的官司了。因认为一部反映律师生活的电视连续剧,大量改编于自己的自传和个人特有经历,被称为“农民工律师”的周立太在去年9月份一纸诉状,将深圳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偿50万元,并要求对方道歉。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昨日上午开庭审理。
原告:剧情改编自其自传
2008年6月以来,深圳市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制作的电视连续剧《佳人当道》在全国各电视台播出,剧中有多集内容讲述了一位名叫“周乔方非”的律师,因致力于为农民工代理工伤索赔案件,引起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并被誉为“民工保护神”。然而,大量当事人在胜诉获赔后拒付律师代理费,致使律师事务所无法正常经营,“周乔方非”不得不将拖欠其代理费的伤残农民工告上法庭,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极大争议。
周立太表示,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改编自他的经历,而且这些经历已经在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中有大篇幅的描述。尤其是《佳人当道》中关于律师为农民工打官司使其获得高额赔偿(18万元)以及首次实行风险代理等事,都几乎按他所著述的内容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电视剧中。而他对拖欠代理费的农民工刘朝正的起诉也在剧中被作为典型案例。
被告:内容相似不能视为侵权
为此他曾先致函金喜影视公司,在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向重庆第五中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根据周立太的申请,追加重庆电视台为被告,因重庆电视台播放了《佳人当道》电视剧,周立太认为重庆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在诉讼期间,被告深圳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中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管辖异议,被告不服,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
昨日庭审中,周立太将《佳人当道》与《我的前半生》进行了对比。并表示,《我的前半生》发表于其律所网站及天涯网,受著作权法保护。而《佳人当道》与其内容的相似度已经足以构成著作权法所认定的侵权标准和条件。周立太据此坚持要求金喜影视赔偿其50万元损失。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均无调解意向,法院将择日宣判。
昨日记者联系了深圳金喜影视公司,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小姐表示她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后才能做答复。公司仍然坚持该剧出现一定程度的相似内容不能就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