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周立太诉深圳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及重庆电视台侵犯著作权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09年9月8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
周立太诉称:本人书写的《我的前半生》分别上传于周立太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及天涯论坛,后被告深圳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所拍摄的《佳人当道》电视剧采用了周立太《我的前半生》书中的内容,并未征得周立太的同意,也未支付任何报酬,周立太认为侵犯其著作权,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根据周立太的申请,追加重庆电视台为被告,因重庆电视台播放了《佳人当道》电视剧,周立太认为重庆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在诉讼期间,被告深圳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中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管辖异议,被告不服,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
个人自传拍成电视剧
农民工律师索赔50万
新华社重庆10月24日电(记者黄豁)因认为一部反映律师生活的电视连续剧,大量改编于自己的自传和个人特有经历,被称为“农民工律师”的周立太近日一纸诉状,将深圳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偿50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
从重庆开县的农民成长为律师的周立太自1996年以来,因代理了上万件农民工工伤赔偿、讨薪等维权案件,被称为“农民工律师”。2005年至2006年,周立太根据其人生及办理农民工案件的经历,创作了自传体纪实小说《我的前半生》并将之发表于“天涯论坛”等网站上。2008年6月以来,深圳市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制作的电视连续剧《佳人当道》在全国各电视台播出,剧中有3集内容讲述了一位名叫“周乔方非”的律师,因致力于为农民工代理工伤索赔案件,引起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并被誉为“民工保护神”。然而,大量当事人在胜诉获赔后拒付律师代理费,致使律师事务所无法正常经营,“周乔方非”不得不将拖欠其代理费的伤残农民工告上法庭,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极大争议。
这部电视剧播出后,周立太认为其中有关“周乔方非”律师的内容,完全是改编拍摄于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以及他在不同时期接受各大媒体采访时所发表的口述作品,其中“农民工律师告农民工”的剧情更是取材于他状告农民工刘某的民事诉讼案件。周立太称,许多观众均认为剧中的“周乔方非”律师的故事就是周立太律师的故事,纷纷来电询问其是否收取了影视公司的报酬,使其精神上倍受困扰。
在与深圳金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多次进行交涉未果后,周立太遂向法院起诉,状告影视公司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他对其作品《我的前半生》的改编、摄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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