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民工经历被搬上荧屏周立太欲告《佳人当道》

标签:
杂谈 |
http://cache.sounews.ynet.com/imagefiles3/20089175480448154.jpg |
周立太称,他在全国率先对民工工伤赔偿官司实行风险代理。2004年2月4日,合川伤残民工刘朝正不向他支付律师费,被他告上法庭,此案引起全国广泛关注。《佳人当道》第22集到24集的部分剧情就是以这个经历为故事原型,讲述一名叫“周乔方非”的律师,多年来办理伤残民工工伤索赔案件,也实行风险代理,当事人获得赔偿款后拒不支付律师费,也被周律师告上法庭,从而引发了关于风险代理的广泛讨论,和他的经历一模一样。
周立太表示,他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言论属于口述
早在一个月前,周立太就看到了《佳人当道》。看到剧中的律师周乔方非找民工追讨代理费、又状告八民工索要代理费的情节后,只是一笑了之。随着《佳人当道》的热播,他先后接到各地观众打来的电话,纷纷质询他是不是收了金喜影视公司的报酬,一些同行还和他开玩笑,称报酬肯定不少,肯定比打官司找钱。这些刺耳的话让周立太有些“委屈”,正常
昨日下午,
王女士还称,电视剧的剧本来自于生活,不可能去生编硬造。对于周立太所称“原型”这一质疑,王女士表示,《律政佳人》的续集是《佳人当道》,主要精选2005年社会热点案例,包括80后作家抄袭案、福利院女童
《佳人当道》第23集节选
剧情:周律师找到一当事人的老家,“我帮你要回了十八万,你就是这么对我的吗?”
“周律师,你也看到了,我这只手已经残废了,下半辈子也就靠这工伤补助费生活了。”
“那我整天为你东奔西跑,我又该拿什么生活呢?”
“周律师,你就放过我吧,你看我除了守着这个小卖店,还能有其他什么生活能力,况且我还养着一个五岁的孩子。”
“当初我们的合约上写得清清楚楚,我帮你打这场官司,代理费是你所得的20%。”
“那当初也是没有办法嘛。”……
周立太称,这段对话其实是他在2004年和合川民工刘朝正打官司的翻版。
周立太是在炒作?
走进周立太的办公室,办公桌上最打眼的地方,放着四本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书籍。“之所以没有打名誉侵权官司,电视剧的剧情也没有损害我的名誉。”周立太称。
周立太广邀媒体记者大张旗鼓地召开“记者见面会”,与其以往的做事低调或大相径庭。对于有媒体质疑他是否在炒作的嫌疑,周立太还是用江湖上的话回答,“我已经出名了,现在是当原告是在给自己主张权益,就像剧中讨论律师收取20%的律师费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一样,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是一名律师,收代理费是理所当然的,我也要工作和生活……”
周立太称,该电视剧擅自使用了他的口述作品,对其构成了侵权。如此说法成立,记者就该担心了:自己在报道中也引用了他的言论,是否也会给自己惹来官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