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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3000万 先交34万“仲裁费”

(2008-01-26 09:29:40)
标签:

杂谈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日前,重庆诗仙太白集团的204名职工为讨薪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却收到了一张34万余元的仲裁收费通知单。

  2007年9月,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以9000万元的价格整体收购诗仙太白集团,企业在改制中与204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去年10月,这些职工向万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他们加班工资等共计3000余万元。11月,万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维权职工发出交费通知,要求其交纳仲裁受理费、处理费等共计349826元。重庆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甘大发对记者说:“根据《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劳动争议金额超过 10万元,按照标的额的1%预收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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