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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太 愤懑与无奈

(2007-09-27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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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原创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困难人群规模居于世界首位,理应成为公益法最发达的国家。
  “对于像王天松他们这样拿了钱就开溜的当事人,我只能说:真是一帮畜生!”上个月,著名的“民工律师”周立太在博客中以《又一群“狗日的”跑了》为题,大骂拒付律师费的60余名民工,“我不是要骂民工,而是对社会的一种情绪化表达。”
  周立太自1996年开始为农民工打劳动争议官司以来,已经办理了7000余件,被媒体封为“农民工的保护神”。然而他说:“生意越做越大,钱却越来越少。”据周立太估计,在他帮助下打赢官司但却“落跑”的农民工有600多人,大概有500多万元的律师费打了水漂。被他点名的王天松目前在重庆打零工,收入十分微薄。他表示,周立太是仗着大律师的名欺负人,侮辱了他的人格。
  51岁的周立太是重庆开县人,小学文化,1986年获得律师资格。他为农民工打官司,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自己当过民工,1980年至1983年他在湖南省安乡县安尤砖瓦厂打工3年,“晓得农民工很苦”。周立太还创立了律师收费“风险代理制”,即农民工在胜诉后按比例支付律师费,败诉不支付。因为这些,他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曾被司法部、中国残联评为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公益之星”和第二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周立太细数了他的苦处:2006年深圳分所受理了700多件案子,共收得律师费134.7万元;重庆本所受理438件,收费90多万元。两个所律师及工作人员42人,人均月工资2000元,一年要100多万元,加上办案的差旅费,包吃包住的费用,他一年来的盈利所剩无几,有一次两个所账上都不到500元。
  “我自己创造的‘风险代理制’害了我。”周立太说,当初进行风险代理解决了大部分农民工由于经济困难无钱打官司的难题,但现实却是:案件败诉,农民工到司法局去投诉他;胜诉,农民工拿钱就跑。
  他的一位同行说:农民工不付律师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与贫富无关。律师权益受到侵害是表面现象,最终受损的是整个社会利益。周立太和民工之间的冲突,被认为反映出中国法律援助机制的缺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佟丽华说,周立太的困境就是目前中国公益法的困境。
  我国的民间公益法律组织数量稀少,“为困难人群而战”这一责任目前主要是靠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和少数有公益心的律师承担的,缺失了社会这一环节。周立太也提出建议,希望改革诉讼制度,律师费不是由贫穷的民工出,而是由败诉的企业承担。这样的做法在一些知识产权,合同案件中已经有所尝试。
  从8月16日写博客“骂人”到现在,周立太又接了20余起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黄秀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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