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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大家谈:周立太的“变”

(2007-09-05 08: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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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原创

 

  自学成才,怀着一腔正义与热情,在律师职场拼搏,一心要为困难群体打抱不平。但他收获的却是教训

  素有"农民工律师"好名声的重庆律师周立太,最近在网上大骂60多名开溜不给代理费的农民工。在前两年,这样的农民工就已有一二百人之多,欠下的律师代理费已高达上百万元。

  来自四川、重庆、广东等地的六十余名农民工,在广东东莞打工时因老板逃逸,百万余元工资没了着落,找到周立太。周与之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结案后按赔偿额的15%支付律师费,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由律师所承担。

  律师费尽心力,经过仲裁又经过诉讼,好不容易为他们争取到70余万元工资及补偿金后,农民工们拿到钱就四散了,7万元律师费化为泡影。农民工代表余代中,为了方便大家尽早赶到法院领款,自费出钱租了两辆中巴车、垫资预订6桌饭菜,为庆贺官司胜利聚餐,也都因农民工的四散连本都赔进去,"我们气得要跳楼"。

  我们可以批评周立太的失态,指责他有失律师风范;同时,也可以"理解",他的辱骂决非单单是对农民工的批评与指责。

  周立太在失态的"变"之外,更有理性的"变"。周立太自学成才,怀着一腔正义与热情,在律师职场拼搏,一心要为困难群体打抱不平。他推出风险代理,即为农民工打官司不赢不收费,为衣食无着的打工仔提供免费食宿,即此一项,每月的开销就达数千元。虽然是义举,但他也决不是只为弱者打抱不平不收分文的侠客。

  然而,一些农民工赢了官司拿了工钱便开溜的事实,反复教育他。虽然为农民工打官司的初衷未变,但游戏规则却"变"了:变过去的风险代理和免费提供食宿为今天的受理案件时先收一定费用,或者一拿到赔款就主动起诉被助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自己能拿到律师费。

  "在现阶段,我们不能无条件同情弱者,即使帮助他们也得遵守一定的规则。"这是周立太为自己的"变",提出的"理论"依据。

  应该说,这个认识是符合实际的。"先小人,后君子",的确比一味的"君子"好些,的确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只有如此,谋生与义胆才能很好的结合起来。在现阶段,人的"劣根"远未去掉,周立太曾一厢情愿地撞了南墙。现在他醒悟了,也算是个可喜可贺事吧!

  周立太的"变",当止又当行。失态的"变",当止;理性的"变",当行。理性的"变",对受助的农民工,蕴含着保护与教育并举,支持与制约同行。这些,并非都是周立太们个人的事,官方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应多一些实际的特别是制度性的配合与支持。譬如法院,在判决执行时,便可将律师代理费一并一次性执行到位就是了。如此的打赢官司,才是双赢或多赢,才合法律和法治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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