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鱼竹舟
一则《佛山又见碾童惨剧
路人这次没冷漠救回孩子命》的新闻,仿佛又让人看到了道德的曙光。同样是发生在佛山,同样发生在商业氛围浓厚的市场档口前的惨剧,却有不一样的结果。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海尾新市场发生了类似“小悦悦”事件翻版的一幕,一辆行驶中的汽车将一名1岁男童小杰撞倒在车轮底下,车轮眼看着就要碾过他的身体,生命危在旦夕。随后发生的一幕,让事件发生了根本性转机。正当毫不知情的司机试图继续行驶时,被当地一名路人及时厉声喝止。事发后,周围十余名档主迅速为受伤小孩找到妈妈;肇事司机也马上下车抱起小孩施救。经诊断,小孩已构成左大腿闭合性骨折,经大约一个半月的治疗后便可恢复健康。小孩的父亲十分感动,并且看到肇事司机黄某后期补救工作也做得很好,并且还在医院为小孩跑腿忙得满头大汗,小孩的父亲也渐渐原谅肇事司机。这类渲染道德的新闻如果不能成为头条新闻,那就绝对是一件可惜的事情,也可以见证媒体报导的趋向。
这是一个虽然不幸但是又是多么美好的结局,这样的结局我想许多人会为之而振奋。可能是由于小悦悦事件而唤起了大众的道德之心,于是就在这个呼吁道德回归的氛围里演变出的美好结局。
但是,像这一件事情的肇事司机黄某如此坦然面对事实并肯下车施救的司机为数不知道多不多,无意撞人就应该事后救人,以达到尽量弥补自己的过失,这原本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为什么许多司机宁可把人撞死也不愿意只是把人撞伤,于是原本只是受轻伤的生命就变成重伤,甚至是死亡,这就涉及到一个赔偿问题(只可惜我们还没有到达医疗免费等各方面福利完善的水平)还有对方的是否宽恕的问题,肇事司机弥补过失的办法其实就是接受昂贵赔偿,而撞残所赔偿的金额却要比撞死高出许多,于是撞死比撞伤要强许多,逃之夭夭比下车救人要强许多,而且撞到人后逃之夭夭再打算自首也不为迟。如何让司机敢于下车救人为先来达到有法律保障的将功补过,这就涉及到法律层次应该考虑的问题。
当然,不仅仅只有法律问题,还需要受害者亲属的宽恕与谅解。只可惜,如今的人是不会想到要对方宽恕与谅解,大家往往认为那仅仅是痴心妄想的想法,肇事者更多会觉得对方绝对不会放过自己,并且会变本加厉来要求对方赔偿昂贵的医药费还有日后的生活费,打个比方,如果被撞者只是轻伤,而他并没有寄托肇事司机的赔偿,但是那一刹那的这一切却不是在他的掌握之中,而能够车下留人的司机却因为周围的一些事例使得他不得不下狠心,于是不想撞死人的人偏偏要将人撞死,想活下来的人失去了活下来的权利。
完善下法制并且人与人之间多些宽容与谅解,而不是一味要将对方置于死地,更不能有赔偿也要让对方赔个倾家荡产以达到泄愤或者安慰的心理。如此,这个社会将会和谐许多,不然,其实个个都是杀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会杀人,但一条条生命却在冷漠之中失去了。多些和谐的氛围,其实就是多些美好结局,同时也是在制止无意中对生命的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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