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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钱了吗?(第756篇)

(2017-12-24 22:51:41)
标签:

杂谈

你还钱了吗?(第756篇)

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一句很可拍的俗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刚来新加坡的时候总是听到人们说还钱、还钱....一说就是这个钱还了没有,那个钱还了没有....听着挺不是滋味的,心想新加坡人真够呛呀,这么喜欢欠钱?

他们去菜市场买一个萝卜也叫“还钱”。明明是付钱却要说成还钱,一个萝卜也付不起?还要等到发了工资才去还钱?后来久了就知道了,这里人不说付钱,把所有付费的举动都称作为还钱,也就是把“付钱”和“还钱”都统一叫做“还钱”。

而在我们的标准语言习惯当中,只有“欠”或者“借”的情况发生了,才会有“还”这层意思的发生。而且还的就不是正常消费那叫债。亦或者借来的钱物才叫归还原主。

还,就是回到原本的状态。在产生新的交易之前,钱本来就是你的,东西本来就是人家的,双方都没有欠和借的意思在其中,所以也就不存在“还”这层意思在内了。

那么账单呢?结清信用卡的费用时;或者交付电话账单时,这些是不是可以说还账单呢?

在新加坡,人理所当然的是用“还”来描述付费行为的。表面上看来,账单是账,信用卡是借钱消费,那么还账也就是顺其自然啦。

但排除地方性语言习惯,严格的来说此时用“还”还是不正确的,在标准语境当中,这里的账单依然是属于正常消费的状态,没有形成欠款状态。这和你去理发店理个发,购买服务然后付钱的道理是一样的。

只不过这个付钱的动作拉的比较长而已,是一个月。而且这个类似于理发一样的信用卡服务行为也一样漫长,也是一个月,所以这里同样不存在“欠”这层意思在内。

比如说你买一个萝卜,五毛钱,那么在你掏钱到你把五毛交到卖萝卜的人手上,你花了30秒的时间,我们不能说“你曾经欠过那个卖萝卜的钱”。

但事实上在这三十秒的时间里理论上你是欠了卖萝卜人五毛钱,不过这显然不符合语言习惯和正常的认知。

但如果你一拍口袋说“老子今天忘带钱包了,明天再给。”那就不同了,这就是欠,要还钱了。人家说你曾经欠过那个卖萝卜的人的钱,也就没说错,虽然听起来挺恼火。这个道理明白吧。

再说回账单,我说账单也应该是付账单而不是还账单这是在正常付费周期之下的表述,如果账单超过了付款期限后就不同了。比如你三个月没有付电话费,这就是形成债务了,债务当然需要用偿“还”来解决 啦。

所以我们把这种良性的正常交易行为用“付钱”来表达 ,而把非良性的款项转移才叫还钱。

虽然说日常生活中人们用法比较随意,我们这些中国人也入乡随俗的每个月按时“还账单”。

但透彻的理解一个词或一个字的精准意义,对你全面把握一种语言的运用能力,和提升该语言的思维深度是有非常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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