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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两贪官亲属把狱管干部拉下水
淮南贪官又闹出新闻!
淮南市财政局原局长周维敏(正处级,2006年11月17日被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全部犯罪所得上缴国库)、淮南市人防办原主任陈万华(正处级,2007年12月24日,因受贿罪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都因受贿罪被判刑了。两个人在法庭做最后陈述时,都语调沉重地说自己患这病那病,病得不轻,请求法庭考虑。
昨天从蚌埠市检察院传来惊人消息:这两个人在蚌埠监狱医院住了一段院,时任蚌埠监狱医院住院部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的于宏就被拉下水了。
检察机关初查发现,2006年,周维敏在蚌埠监狱医院住院和做司法医学鉴定期间,其亲属多次找到时任蚌埠监狱八监区(蚌埠监狱医院)教导员的于宏,要求给予关照和尽快做司法医学鉴定,并送给于宏现金3.2万元人民币、购物卡2000元。今年春节前,陈万华在蚌埠监狱住院和做司法医学鉴定期间,其儿子为找于宏给予关照和尽快给陈万华做司法医学鉴定,先后多次与其通话,并送给于宏现金2万元人民币。
今年2月26日,蚌埠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下,仅用3天时间就成功侦破了这起监狱干警涉嫌受贿案。2月29日,检察机关将于宏刑事拘留;3月14日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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