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大学沦为“土地倒爷”担责?
本报评论员 王任辉
2003年燕山大学扩建时以6万元每亩征用当地村民的土地,此后政府公告以125万元每亩挂牌出让(成交价130万元
每亩)。此事导致当地村民持续上访。燕山大学认为,学校征地时一次性与被征地村签了补偿协议,征地后土地已
变为国有,这些土地已与周围村庄没有关联。据1月13日 《新京报》
当年大肆扩张、如今卖地还债,曾被誉为象牙塔的大学竟然沦落为一个铜臭十足的“土地倒爷”,这是许多人都不愿面对、但又尴尬存在的一个事实。对此,燕山大学有责任,但让燕山大学独自担责似乎也不公平,毕竟燕山大学的卖地之举按现行土地政策并无违规处。这正是这起事件的最尴尬之处,一桩获益丰厚、性质恶劣的卖地事件竟然找不到直接担责的主体。
看看燕山大学的所作所为,当年被征地的村民能不愤怒?2003年,燕山大学以教育用地的名义、按每亩6万元的超低补偿价,征用了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镇后道西村的520亩土地,2007年这520亩曾经的基本农田变更为住宅用地,出让价飑升为130万元。燕山大学卖地473亩,共得出让金6亿元。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征用后,并没有用于教育,而用于赢利,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农民的一种变相掠夺。
燕山大学之所以能轻易“空手套白狼”,归功于当地政府的支持,没有政府同意,学校无权变更土地性质,但政府同意变更土地性质,缘于政府亦从“卖地”中受益。6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当地政府抽走了一半,这么丰厚的回报政府岂能不答应?在此事件中,当地政府动了动手中权力,财政就进账3亿元,只是苦了那些失去土地、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民。
反思此次卖地事件,根源之一在于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尽管国家对土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政策,但政府拥有以社会公益名义征用土地的权力,同时政府又具备对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市场权限,这就意味着,政府以低价征用来的土地完全以“招、拍、挂”的市场方式高价卖出土地,“低征高卖”使政府赚得盆满钵满。正是由于有这样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卖地才成了许多地方政府财政进钱的主渠道。
燕山大学表示“卖地”是为了解决扩建中出现负债问题,这也是个事实。当高等教育走上市场化、产业化道路后,大学扩招愈演愈烈,教育收费越来越高,但教学质量却每况愈下。前几天,中国毕业生张磊向耶鲁大学捐巨款的消息传出后,遭遇了国内许多人的口诛笔伐。看看现在的大学,稍有头脑的人谁敢把血汗钱捐给大学?学术气氛不浓,官僚作风却盛行是国内大学目前的通病;论文抄袭、职称评定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此起彼伏,武大副校长那样的贪官在大学也不时冒出。当大学生们“毕业”即“失业”成为一种尴尬的社会现象时,谁还对在市场化、产业化道路上奔跑的大学抱有希望?于是,被金钱和利益熏染的大学当起了“土地倒爷”时,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曾说过,高等教育产业化根本不是什么解放思想,而是胡思乱想。但愿今后能有机构或部门为这种“胡思乱想”承担责任了,否则,大学沦为“土地倒爷”这样的怪事将会越来越多、大学敛财的手段也会在合法的名义下越来越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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