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人物)李泽楷:架空国家法规的做法很可怕
本报评论员:王任辉
央视《经济半小时》的一则报道,将小超人”李泽楷卷入了“土地倒爷”的舆论旋涡,2.35亿港币是赚到手了,但这笔靠倒卖土地赚到手的巨款,却正将李泽楷及其盈科帝国放到公众面前接受舆论的炙烤。
对李泽楷而言,赚2.35亿港币是很轻松的事,要不咋被称为“小超人”?让李泽楷瞬间拿出2.35亿港币,也不是问题,要不还算李嘉诚的儿子?有点开玩笑的味了。但是,有一个事实必须提前说一下,李泽楷有钱,而且他获取财富的因素很多时候在于他对市场的敏锐判断及正确决策。遗憾的是,这次对于“土地倒爷”的舆论旋涡,李泽楷则有点被动。
李泽楷旗下的盈科大衍是否存在囤地、倒卖土地的嫌疑?事件曝光后,盈科大衍站出来澄清,称位于北京东三环长虹桥旁的工体北路4号地块绝无闲置。看来央视冤枉人了?
2006年1月23日,工体北路4号地块进行拍卖,李泽楷欣然赴拍,最终,在经过126轮的举牌后,李泽楷名下的盈科大衍下属高置投资有限公司以总价5.1亿元、超过1万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拿下该地,盈科大衍随后高调宣布将用此次块建成至少2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高档公寓。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该地块上的开发项目要在2006年9月20日之前开工,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但是,该项目自2007年举行了动工仪式之后,至今仍然是一块空地。正当业内及民众对项目停而不建猜测时,今年8月20日,盈科大衍却一纸公告,宣布将正在兴建中的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地块项目以1.18亿美元(约9.2亿港元)的价格出售给香港瑞安建业,从而可以让集团套现资金,除去盈科大衍的先期投入,李泽楷的盈科大衍从这笔土地交易中赚去了除税前大约2.35亿港元的收益。
国务院于发布的《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坚决无偿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出台这个规定,就是为了遏制当前严重的囤地、炒地行为。遗憾的是,国务院的这个规定没有挡住“小超人”的囤地发财之路。不知道什么原因,土地监管部门口口声声称土地资源稀缺少,为什么对这种严重的囤地炒地行为视而不见?还是装做看不见?还是不敢监管?不管什么原因,不管盈科大衍如何辩解,囤地行为属实,倒卖行为也属实,从中赚取巨额利润也是事实。
国家实施严格的土地政策是针对所有人、所有开发商的。因此,不能对哪一个人、哪一个企业网开一面,如果连这个规则都不遵守,这个社会岂不乱成一团?更可怕的是,这种钻了国家政策空子的做法,不仅架空了国家政策,而且严重践踏了这个社会的公正原则。如果开发商都要像李泽楷那样,那国家的土地政策及有关法律岂不行同虚设?
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像李泽楷这样的财富奇才,都有捍卫国家法律与政策权威的义务,更不能发投机之财,否则,即便拥有再多的财富又能有多大的社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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