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院的权力讨伐让法律蒙羞
本报评论员 王任辉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近日被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此前该院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据8月13日《京华时报》
原以为“开胸验肺”事件已尘埃落定,但随着河南省卫生厅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立案调查,看来“开胸验肺”事件并未完全终结,与张海超坚持“开胸验肺”的悲壮相比,此次河南省最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开胸验肺”的医院的立案调查,更像是一场“秋后算账”式的权力讨伐。
还不能简单指责河南省卫生厅的狭隘,毕竟它对“属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拥有管理、监督的权力。按理说,老子教训儿子,别人也不应说三道四。只是有点让人愤怒的是,教训者的手中高举着《职业病防治法》,以捍卫法律的名义在对属下的医院大发淫威。这就有点讨论一番的价值了。“开胸验肺”事件已经基本了解,河南省卫生厅为什么此时要来个秋后算账?还是从这个事件中找答案吧。
28岁的河南新密市农民张海超,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等症状,北京、郑州等数家医院也做出了“尘肺病”的诊断结果,而当地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给出的“肺结核”的诊断结果。在多方求助无门后,今年6月下旬,张海超找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手术结果再次证明张海超患上了严重的尘肺病,这个用开胸验证的诊断结果最后也得到了郑州市官方的认可。
“开胸验肺”真相大白后,尽管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受到了处罚,但随着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介入调查及全国媒体的报道,河南一时间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对河南卫生行政部门的质疑更是不绝于耳。此情此景,河南省卫生厅能不生气?
家长一生气,“后果很严重”。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河南省卫生厅此时及时搬出了《职业病防治法》,称郑大一附院因“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而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这种“问责”逻辑,那么具有专业资质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为什么对“尘肺病”装做看不见?为什么与企业联手造假、欺骗患病的民工?法律的规定是为了捍卫公平、保护弱者利益,绝不应成为对坚守医德、实事求是的医院的一种行政讨伐和打击报复的借口。再说了,“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何错之有?还有,《职业病防治法》中漏洞的责任,难道要一家医院来承担,未免太不公平了吧?因此,对医院的权力讨伐已经使法律蒙羞。
显然,河南省卫生厅的这个立案调查,不是真正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而是以行政的威严展开的一场权力讨伐甚至报复;也不是上下级间的正常的工作,而是对帮助揭开“开胸验肺”真相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表现出的恼羞成怒,谁让你医院不帮着企业将这事雪藏?谁让你医院置河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于被动?
在对医院挥起行政和权力讨伐的大棒时,河南省卫生厅恰恰疏忽了一点:要是卫生厅能对百姓健康负责而不是无所作为,“开胸验肺”事件还能一定发生?如果真要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坚持行政问责,卫生厅是不是更应先被“开刀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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