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上班”实为环保局违法乱纪的遮羞布
政府部门违法乱纪无异于自毁长城
本报评论员 王任辉
日前,湖南环保厅网站上曝出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潜规则——普遍要收“押金”一两万元,该局现在的干部职工竟达到117人。其中多人不上班照拿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该局实际编制只有20多人,超编人数约80人。局长向长进介绍说:“人员并不多,也很合理。”
据8月10日《成都商报》
在就业形势并不乐观的情况下,溆浦县环保局的干部职工真的让人很羡慕啊,一两万元就能抱到一个“铁饭碗”。看来,有些政府部门进个人并非传说中的那么不容易,不就一两万元嘛?小事一桩!
呵呵,大家都这样想,大家都能轻易拿出一两万元,所以,对实际编制只有20多人的溆浦县环保局超编约80人也就不奇怪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在溆浦县环保局里变成了现实。但是,环保局毕竟是政府下属的一个部门,对一个地方的环境保护负有监管和执法的职能,对像环境监察中队这样具有自收自支编制的部门,如果大量进人是为了环保监管和执法工作,倒也无可厚非。但是,溆浦县环保局超编进来的都是哪些人?这些人进来对当地环保工作起了什么作用?
事实上,在收费名义的掩护下,一大批下岗的甚至无业人员都成了溆浦县环保局的职工。溆浦县环保局进人的口子是不是也松得有点离谱了吧?更有甚者,混入环保局队伍的一些人,根本不用上班,却可以领空饷,而且从从2008年起,该局所有人员的工资等支出均由县财政拨付。环保局看来成了一些人养身的福利院了!不禁想问问:县里的财政为什么要养这么多超编的闲人?难道溆浦县财政很有钱?
当然不是。溆浦县环保局每年排污费收取金额达400多万元,按有关规定,60%的排污费要返还县里,仅此一项,县财政进账至少240万元,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与县财政每年拨给环保局的100多万元相比,县财政还是净赚100多万元。至于溆浦县环保局,则更是鼓励各个执法中队超收排污费,对超收部分,环保局局里与执法中队按一定比例分成,可怜那些企业上缴的排污费大多流进了环保局干部职工的腰包。
说到这里,一切都清楚了。环保局轻松进人原来是为了超收排污费,超收部分成了环保局保障职工奖金和福利的小金库。而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面对利益诱惑,国家的这些法规对环保局还能起多大作用?如果不为了吃排污费,估计溆浦县环保局也不会这么慷慨进人吧?如果没有尝到甜头,溆浦县有关部门估计也不可能对环保局的违法进人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吧?
如果说,吃空分尽企业的排污费是一种违法违纪问题,那么收了排污费后则默许甚至纵容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简直就是一种犯罪。吃了企业,坑了群众,谁还能相信这样的环保局为老百姓办实事?长此下去,环保局不仅要丢面子、丢公信力,更将会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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