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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区别----浅议当代中国式婚礼及其司仪(一)

(2011-07-25 16:38:43)
标签:

杂谈

分类: 讲台上下

    已故演员傅彪说:“演员分三种类型。有的人演了一辈子的戏,也没明白;有的人还没演就明白了,如姜文;有的人演着演着就明白了。我就是演一点明白一点。”

我近似傅彪。入行六年来,始终在琢磨婚礼及其司仪。最近,借着给上戏婚礼主持人班上课,逼着自己把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又梳理了一遍,形成了讲义中的一个章节。

兹不揣浅陋晒于小博中,期待同行批评指正。

 

    我把全世界的婚礼分为四大类型:宗教、法定、祖传和自办。

    前三类婚礼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具有公信力的承认或证明新人结为夫妻的固有仪式。无论场地、流程、服装、道具、语言、动作,均有一定之规;无论王子还是平民,都需循规蹈矩,遵礼守法。

    而当代中国流行的婚礼,基本上都是新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结婚后自行到餐厅里举办的。既非宗教,亦非法定,更非传统(既没人规定要办,更没人规定要怎样办)。完全是近三十年来由民间两大动力(新人和婚庆)自发兴起,通过借鉴、改良、创新以及市场化的运作,才使得当代的中国式婚礼逐渐成型。而这种逐渐成型的婚礼永远不会定型;因为每对新人、每家婚庆,都可以在婚礼中自说自话,自编自演,自成一统,自成方圆。

    由此可以看到,自办婚礼与宗教、法定和祖传婚礼的第一个重大区别:

    前三者是权威的承认或证明新人结婚的固有仪式,理所当然地强调仪式性和神圣感。

后者是民间自发的庆祝新人已婚的私人宴会,仪式只是婚宴的组成部分;理所当然地要体现独特性和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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