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公平的悖论
(2011-09-25 05:34:56)
标签:
房产中国买卖公平实践出真知雾里看花股票 |
分类: 投资杂坛 |
我周五文稿中说,实践出真知的同时也出误导,但错不在实践本身而在参与实践的人。所以,实践出真知的同时,也产生与真知相反的悖论。
经济学常认识为,一桩好的买卖,要买卖双方都要觉得公平,这游戏才能继续。如果一方明显感到吃了大亏,另一方赚了大利,这卖买就不能进行。
举个例吧,比如,一辆捷达车车,现价大约在六到八万。你可以找出太多理由认为,这车车不好,比如,车型老旧,技术落后什么的。但你无法否认,它进入中国二十多年以来,一直卖得很火,很有市场。车价也从早年的二十五万一辆降到了现价的七万左右。这个例子大体体现了买卖公平原则的:卖方有钱赚,买方呢,尽管知道这车车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可也觉得它物有所值,所以,这款车车才一直卖得火。反之,如果这款车车毛病太多多得让你难以忍受,则别说它现价七万左右了,就是三万一辆,你也嫌贵。如果这样,人家的买卖,就无法进行。
这个例子大体就是符合买卖公平原理的。
经济学上关于买卖公平的理论,在中国的楼市和股市,显然就成了一个悖论了。
也就是说,人们进入楼市和股市后,就莫名的变得不理性了。
关于楼市呢,我始终是没闹明白,为什么房价,可以远远以高出房子本身的内在价值而人们还不断地疯抢。我只知道,世界上已经有过不少的国家,玩房地产过火,导致了楼市泡沫的破裂。所以,对于目前中国房事,我是看不明白,比那个什么雾里看花还难些。
关于股市,这个经济学原理就更不好使了。比如998时,多空双方都知道超值了,可就是没人买。反之,6124了,人们却会大胆入市场。在6124入市的人也不傻,也不是不明白它很贵了。在6124入市的都是特聪明的人,都认为自己不会是接最后一棒的人。
在这两个地方,经济学常识就成了悖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