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什么(读报有感)?
(2009-12-09 05: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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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空额情人文稿三妻四妾 |
分类: 人生感悟及生活点滴 |
昨天,我读《华西都市报》第20版的特稿,写的是一位江苏的公务员,以吃空额的方式,编造不存在的人员名字,领取工资。一年多时间,以这种方式,吃空额200多万,最后事发被查,移送检察院。他之所以要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养情人。一年多时间,养了六个情人,几乎是花光了这200多万人民币。
读完之后,感慨良多。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啊。
从报纸上看,这人年龄并不大,就是约四十附近的人吧。按理,这个年龄段的男人,应是一个心智成熟的男人,应是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男人。难道说他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吗?难道说他会不明白这样做的后果吗?我想,当他在吃空额的时候,一定明白,这是在犯罪。被抓住,只是迟早的事。可他为什么还是要这么做,不惜以牺牲后半生的自由为代价,以失去公职为代价,以夫妻离婚为代价呢?
是什么原因,让他不顾一切的孤注一掷的也要这么做,这么玩呢?难道说,和老婆以外的女人,进行下半身的运动,魅力是如此的大,以至于让一个心智健全的四十岁的男人也丧失了理智吗?我真是没想明白。
从报纸的内容看,他最早是因为参加同学会,见同学个个都有情人,就他自己没有,面子上挂不住,于是发誓也要玩情人,可又没钱,这样,才想起了吃空额的主意。这就如同作小偷一样,一偷,就上了瘾,于是就收不住手了,直到东窗事发。一年多的时间,200多万啊,几乎全花在了情人身上了。
于是我又想,情人是什么?从男人的角度看,情人,就应该是老婆以外的非法的但又时常在一起做爱的女人吧,如此对情人二字定义,不知可否。那么,情人,是一种生活需求呢,还是一种文化呢?也许,在男人的骨子里,都希望三妻四妾吧,于是,在婚外找情人,才让男人如此痴迷,如此执着,以至于以身试法也再所难辞。
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男人骨子里想三妻四妾,然后没完没了的婚外找情人,可没有女人愿意做情人,没有女人提供婚外的性行为,这事,就靠男人自己,这生意也不能成交啊。所以,这生意要做成,还必须得有女人心甘情愿地配合才行啊。
所以,这问题又转回来了,又回到了文稿的标题:情人是什么?是否可以这样回答:情人是什么,情人,就是一男配多女,或者说,一女配多男的婚外的非法的下半身的运动。也就是说,以做爱为目的的性行为。
可是,要找人做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会有女人提供免费的床啊。于是,找情人,无一例外的,就要和钱挂上钩了,否则,没有钱,情人生意,也是不能成交的吧。有谁听说过找情人不用花钱的吗?
所以,找情人,钱,很重要。我就听有人这么说过:泡妞嘛,不就是一套房子,外加一辆车子吗。当然,这是人家有钱,钱多的人说话,口气当然就比钱少的人大。
于是,再把问题绕回来。情人究竟是什么?
从特稿的内容看,文稿中这位先生一共六位情人。有三位是在校大学女生。其中要价最低的是一位女大学生,人家给她买了手机和笔记本,于是,上街买时装,买项链,于是,酒店开房。故事都很老套,和女人上床的方式也几乎一样,反正就是要先掏钱,只要钱掏到位了,故事片中的女主角,无论学历多高,职位多高,多么的有社会地位,一样的心甘情愿地主动宽衣解带,主动的投怀送抱。金钱的魅力可谓大矣。不是因为先生你长得帅,全是因为先生你掏钱特爽快。文稿中这位先生的众情人中,有一位高校少妇型的女教师,要买房,这位先生主动献上十八万,于是换来美女的主动相约———— 只要有钱,啥都好说好商量啊。不就是和你做爱吗,你给钱,咱做哈。呵呵,我怎么突然觉得,所谓情人,就是一种变相的卖淫呢。我这么说,一定会有朋友们说我是吃不到葡萄葡萄酸了吧。
于是,我再把问题绕回来:情人是什么?情人,就是婚外帮助你花光钱的那个人。至于钱是怎么来的,是否合法,没人关心。只要给钱就行,只要你能掏出钱来,咱就给你当情人。于是,问题产生,这样的情人关系,有情可言吗?
从文稿内容看,确实没有任何女人关心这位文稿中的先生是做什么的,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可我就不明白了,就算这位先生掏钱给你买房买车什么的,如果钱的来源系非法,一旦东窗事发,你的房啊车啊什么的,系赃款所购,一样的是要被子检察院收缴的啊。难道说,这些见钱就宽衣的女人,也弱智?若非弱智,如何就没有人关心一下这位先生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呢?当然,你用自己的钱泡妞,那是你自己的事。可我就不明白,这些看起来顶聪明的有才华的漂亮女人,除了帮助花钱外,为什么就没有人关心一下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呢?就如同《蜗居》中一样,女人只管收钱,管它钱合不合法呢。于是我在想,这些给别人当情人的女人,爱过这些为她们掏钱的男人吗?尽管他们在一起做爱,他与她之间,有爱可言吗?是男人太傻,还是女人太聪明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钱的来源合法,尽管人家也心甘情愿为你买房买车,可一旦被他的原配合法妻子知道,这些为你买房买车的钱,也系人家合法夫妻的婚内共同财产啊,人家的原配合法妻子,是有权向你追讨的啊。在你看见了钱,就脱下内裤的时候,这些风险,你就不事先想清楚吗?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啊。
不过,让我感慨最深的,还是文稿中的男主角,一个快四十的男人,竟然为了养情人,以失去自由,失去公职,夫妻离婚为代价,这种行为,风险,是不是太大了啊。就为了一时的男女间的下半身行为,付出这样的代价,值吗?
情人,现在很流行。可是,情人之间没感情。婚外情,做出的没有爱,也没有情,最多做出孩子来。男人们,理智点。女人们,清醒点。不管钱的来源是否合法,给你买的房啊车啊什么的,也不一定就是你的哟。
男人们,如果你泡妞的钱系非法,我还是想劝你,理智点。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一句老话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
最后,希望朋友们的婚外性行为,健康又快乐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