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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胎儿性别鉴别的做法是否也应该改一改了?

(2010-11-17 08:01:38)
标签:

杂谈

看到报纸上有条消息,称有一种“验胎灵”在网络上流行,要780元1盒,还称这是明显违法行为,我不由得这样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关键是医院不让检查胎儿性别。而医院也说确实不让B超检查胎儿性别,因为上面有规定。
   于是我就想,为什么要规定不让鉴别?原因是什么?说来说去,大概就是怕重男轻女,或者是有人怀上了自己不喜欢性别的孩子而提前“人流”。恐怕是违反人道主义。
  但是我所想的却不是如此,进入21世纪了,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要说重男轻女,就是不幸生了个残疾人,也都在尽心抚养。何必如此不相信老百姓,而非要进行所谓的规定?
   反过来说,即便医院拒绝性别鉴别,但哪家没有亲朋好友,有许多照样从医院B超中了解到胎儿的性别。
   因此,我认为,有许多所谓的规定和条款,应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进行不断地调整和更改,就如当年的“投机倒把”,如今成了“闯荡市场”,而这个所谓的禁止胎儿性别鉴别,是否也应该改改了!!
  有许多年轻人,包括许多老人都表示: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管他是男是女,只要是健康,都好的。而许多青年人更表示,如果能够提前知道胎儿性别,可以早一点准备服装,就连向朋友送孩子礼物也都能够提前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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