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埂说事(323)“排污权”贷款——简直就是天方夜
(2008-10-05 16: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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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合法?杂谈 |
田埂说事(323)“排污权”可以贷款——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今天早上中央电视台的《朝闻天下》中,报道了浙江省嘉兴市那些购买了排污权的企业,凭手上的污染物排放权证,到银行进行了抵押贷款。
据了解,9月28日,嘉兴市环保局向首批15家企业发放了污染物排放权证,并与嘉兴市商业银行签署了《银政合作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在环保部门办理排放权证抵押登记,与嘉兴市商业银行签订《授信意向书》后,就可将排放权证以抵押授信的担保方式在银行申请贷款。
嘉兴是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去年11月1日在全国最先建立起了排污权交易中心。截至目前,嘉兴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已成功交易73笔,交易额达到4607万元。而其中5家企业与市商业银行签约获得了总共2200万元的授信额度。也就是说,该市排污企业又多了一样银行认可的抵押物——排污权。
对于这样的消息,甚至是“好消息”、“新鲜消息”或者说是“先进的做法”,我真的是不敢苟同,或者说,“打死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是,事实就偏偏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中,因此,我不由得有这样10点疑问:
1、为排污穿上合法的外衣。从“排污权”3个字面上认识,“排污”本身是违法的,是如今全人类都在反对、制止和削减的首要大事。怎么在全民重视环境保护、遏止排污的今天,有关部门反而出台了“排污权”可以交易、可以贷款这样的一个“合法”的权限?这不是让“非法”的行为穿上了“合法”的外衣?
2、有钱就能够排污。如果此举是为了逐步削减企业排污量,直至达到消灭排污,但是不应该让“排污权”可以交易。意思就是说,有钱的企业如果批阅完了指标,可以用钱买“排污权”还可以继续排污,甚至可以肆无忌惮地“排污”?这难道是遏止排污的正确手段吗?
3、额定排污量合理吗?既然“排污权”可以交易,可以卖钱,那么就意味着在额定企业排污量时,还存在着较大的空间和水份,所以企业才有宽裕的“排污权”拿来卖钱。
4、申报排污量能够实事求是吗?面对连排污也可以交易和贷款,那么,对申报排污量、领取排污权证是否存在“满天要量”和“讨价还价”的现实,因为有了排污量,就等于拿到了钱,一部分自己用于排污,一部分拿来卖钱?
5、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可能已经有出现了),当拿到一定数量的排污权(譬如1000吨),企业自己不用,或者利用晚上和非法管道进行偷排,而把排污权用于交易变钱。
6、扰乱了正常的治理秩序。大家知道,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经过了几年的检查、治理,总算有点成绩。而这下倒好,原来的许多规定、整改和遏止,随着“排污权”的出台,变成了政府允许的、合理的、合法的排污,使原来的成果一下子跌入了混乱之中。
7、混扰了是非标准。如果“非法”排污也可以“合法”化,只不过是在数量上予以控制罢了。那么,奶粉事件也可以出台一个“三聚氰胺添加权”,规定企业只有多少吨奶粉可以添加,其余需要用钱去买,也可以用此“添加权”去银行贷款;同样,也可以制定“买卖毒品权限”,规定多少以内属于正常,多少以外属于违法。这岂不是没有了是非标准吗?
8、环境变好究竟哪天是个头。大家知道,环境保护和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而这“排污权”的出台,是不是意味着这环境保护和治理没有了期限。对于正在控制排污的企业来说,是不是意味着有钱尽可以一直排下去。那么,还老百姓蓝天碧水的日子,究竟什么时候能够兑现啊。
9、媒体怎么也没有了主见。其实大家和所有的媒体都知道,“排污”是肯定不对的,或者说是违法的,但是对这样的“变通”做法,为什么也是“人云我云”,怎么就没有了一个正直媒体人自己的主见了呢?甚至也在推波助澜。
10、银行也真是傻到了家。用“排污权”抵押贷款也能够同意。这“排污权”算什么东西?能够与房产证和土地证相提并论吗?要知道,企业存在一天,可能算是一种制约的手段,一旦企业倒闭、破产、或者是恶意关门,你这个“排污权”顶个屁用,将是一文不值的“废纸”一张。
当然,我不否认这所谓的“排污权”出台,是逐步遏止企业大量、无序和肆无忌惮地排污。但是,如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和市场的认证,看看这制度对整个保护环境究竟有没有实在性的作用和遏止力,而不是老是用“钱能通神”这个定理来套用,用金钱来控制。
如果一味考虑金钱的作用,那么,到头来,有钱人仍旧可以大肆排污,我们常说的“用经济来牺牲环境”,就成了事实,因为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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