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妻出轨,夫离婚倒打精神损失费欠条——身边真实的人

(2008-07-28 18:34:18)
标签:

文化

情感

随笔

女方出轨

男方要求离婚

倒打

精神损失费

欠条

杂文

杂谈

 出轨,丈倒打精神损失费欠条

 ——身边真实的人和事

 

 □文/白梅月下客

 

 男方,老实巴交,官位算有,只是不大,不贪不沾,收入自非殷实。女方,为下岗后自谋职业者,初以“跑车”为生。

 

 夫妇双方婚后育有一子。协议离婚的理由是女方第二次红杏出墙。说来倒像故事,“跑车”,也就是自己购买了一辆中巴,专线跑走,天天如此,算是活跃当地交通的一种辅助手段。女方的第一次青杏变“红杏”,就是因为车上车下的一名客商,日久生情,两人间便有了那事。丈夫得知后,不能戴了这太沉的帽子,遂有了双方的第一次协议离婚。

 

 打欠条的事,是发生在这第二次协议离婚时。中间两人的复婚,也实在是这对男女近20年的夫妻生活感情、男方心地软弱与善良以及为读初中的儿子考虑所致。原本该汲取教训的女方,或许自感了当地的“丢人”,于是,卖掉了中巴,去了天津卫开店。或许是夫妻分居两地难耐寂寞,或许是这位转行后的女子依旧“性”趣不减,去往天津经商期间,该女再度与一同往天津打工男子黏糊到了一块。小官不大却也极要面子的这位丈夫,眼见这女无丝毫悔改之意,倒有那天高皇帝远更可尽情放纵自我之心之实,遂老路重走,与此女来了个第二次协议离婚。

 

 女方提出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孩子归男方抚养可以,但,必须付给女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3万元。卖车后的5万元车款成了该女去天津开店的本钱,本就家境不算殷实的男方,平素不贪不沾,哪来的这般钱财?为尽快与该女脱离关系,于是,主动认下并毫不含糊、一笔一划、工工整整的打上了“今,我与某某某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协议离婚,离婚后,孩子某某归我所抚养,离婚时,本应付给某某某的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叁年后归还某某某(不付息)”的欠条。

 

 笔者无意去拿别人的家庭悲剧来说事,笔者也没有必要去虚构出这样的一个故事(牵扯当事人隐私,故隐其真实姓名),笔者除了同情自己的这位高中男同学外,更多的是对这等无耻女人的反感与唾弃!!!

 

 这样的女人,该不该受到道义与良心的谴责???!!!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