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名为“桂林旅游团八元团费午餐白饭配腐乳,游客表示不满后被骂旅游流氓”的视频引发了广泛关注。而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视频中所涉及的问题展开一系列调查后初步认定,该旅游团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将被从严从重处理。在初步调查结果公布之后,在桂林当地论坛曝出一段疑似该旅行团就餐全过程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网传“白饭配腐乳”中的腐乳是一名游客自费购买的,而当天的消费记录中显示,酒店给该团队提供了“八菜一汤”。对此,广西桂林市旅发委的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诸如像这事情明明是骗局,游客还心甘情愿地上当,新闻的留言评论中,不少人都如此刻薄地指责游客,好像导游骂得不够狠,他们要来帮帮腔的。
其实,像这样的事情里对午餐不满意,游客当然有权表达不满,即便旅游合同上并没有明确标明午餐标准。然而,导游借故大发雷霆,理直气壮地辱骂游客“不购物,没脑子,骗吃骗喝,是旅游骗子”,好像游客参加低价团不购物,就该被辱骂,这算什么逻辑?部分网友也站在导游的一边,辱骂“贪便宜”的游客,展现网络暴戾。八元游桂林,游客活该遭导游辱骂?却也有不敢苟同之处了都。游客并非旅游骗子,旅行社利用低价团来诱导游客购物,游客不购物导游借故泄私愤而辱骂游客,他们才是旅游骗子。
不过,这般八元游桂林的价位是旅行社定的,尽管旅行社和导游都希望游客购物,但购物与否是游客的自由,他们应当对游客的购物情况做好最坏的打算,应有容忍游客不购物的海量。低价团乱象干扰了旅游市场,职能部门三令五申,出台法规,采取措施,积极整治低价团。而且,也是需要在加大了旅游者权益保护力度,要求旅行社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的同时,像这种“零团费”“强制购物”等被严令禁止,对于旅行社设置低价旅游产品,也违反了法规的,其实该惩戒的是旅行社,而非贪便宜的游客。
像这样所谓的“八元桂林旅游团”,稍有消费常识的游客都应当很清楚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肯定要让游客通过购物或其它消费支出来弥补旅游收费的“亏空”,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导游和旅行社,不可能会既出力又倒赔钱来带大家吃住加旅游,明知其带有欺骗性却又消费自律故意去“碰瓷”,这些游客的消费道德显然也存在问题,不能因为导游和旅行社的违规就对这些“碰瓷”游客予以放纵。很多带有强制购物性质的超低价旅游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导游和个别旅行社故意挖坑设套之外,某些游客受贪便宜心理驱使同样也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因此,相关部门在对扰乱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行为进行整治处罚的同时,对于像这些有意“碰瓷”的游客,也应当纳入失信的“黑名单”。某些导游和少数旅行社,之所以推出极不合理的低价游,其目的就是希望把游客“骗进”低价陷阱之后,再通过游说甚至威胁恐吓手段胁迫游客进行购物,从虚高的购物价格中获得提成,从而获取不法利润。其中隐藏的欺骗消费更是一环扣一环,其违规乃至违法性显而易见。实际上没有他们的权益“碰瓷”,不合理的低价游就会失去大片土壤,旅游市场的“乱象”也会减少很多。
换句话说,在对于这种几乎与“零团费”无异的“八元团费”明显背离价值规律。低价游、零团费等早已不是新闻,“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爱占小便宜必吃亏上当”,常识人人都理解,但总是有人禁不起诱惑。也正是因为消费者这种心理,助长了不法商家、无良导游的气焰,而在这种现象背后,亟待多重反思。广大游客要谨防不合理价格的“低价陷阱”,希望还是要去选择正规、合法、诚信的旅行社,警惕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购物陷阱”,保持理性。
在前面新闻报道的事件中,注明有四个购物点,难免会让人产生旅行社想从购物这块捞回成本的怀疑,毕竟旅行社和导游最终是要获得利润和报酬的,游客应理智看待所谓的八元团费与自愿消费不过是诱饵罢了。旅行社应遵守法规照章办事,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消费者权益。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在时下的环境里,面对高额的景区门票和不菲的旅游成本,谁都想用最少的付出来满足最大的旅游观光需求,但面对八至一百一十多元的三晚四天桂林游,更应该想到如此不成价格比的背后,必定隐藏有各种“陷进”,明知有“诈”偏要冒险,实际上也是缺乏消费自律和消费道德的“投机取巧”。对于这种晦暗旅游消费心态,相关部门在整治旅游市场和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过程中,也应当对这种失信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只有端正消费心态,选择正规合法诚信的旅行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这对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无疑也是益处多多。诸如此类。
于2018年3月25日记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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