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儿童文学作家郑渊洁表示,说他自骑自行车出行以来,发现非机动车道大量被机动车侵占。在很多道路上,骑自行车几乎无路可走。此外,不少非机动车道被路边画线的收费机动车停车位侵占,导致自行车和机动车混行,自行车或骑上人行道,或和步行者混行,给交通参与者造成风险。然而,诸如像这样类似的情况,想必大多数人都不陌生。比如说,在高峰时期的自行车道不够用,
非机动车也就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私家车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侵占了大半幅路面;人行道完全被机动车占用停车,严重影响人们的出行。等等等等。
或者在近年来,更严重的还有占用应急车道。举个例子来说2015年十一假期,浙江甬台温高速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内,前往救援的消防车遭遇大堵车,应急车道被堵死,当救援人员最终赶到现场时,驾驶员己经不幸死亡。这倘若是按照我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两侧的应急车道,主要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使用,社会车辆仅在发生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下可以停靠。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罚款二百元、记六分。
如今的环境里面,共享单车随处可见了,可也出现了全国各大城市的共享单车禁投令,不得不说其中的不为人知矛盾而存在着。而在我国的目前的环境里对于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数量全世界排第一,公共设施建设稍显滞后,这在很多城市存在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因此会出现停在路边占用机动车道,影响人们出行的现象。这或者是在随着公共自行车的普及,发展“绿色交通”的理念,已在我国诸多城市热土上生根、发芽,日渐茁壮成长起来。但是不得不正视的问题,还是在于自行车仍是我国城市中的“新生事物”,自行车发展的科学定位,对于如何更好地焕发其活力至关重要。
倘若说简单的综合治理的过程中,还是要有疏导并且明确落实新近的建筑物要有停车位,有条件的要建立体停车位,也可以把地下的空间开发出来,开辟成地下停车场。而针对于像应急车道上,要是在专门车辆拥有路权,一般车辆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而这非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和行人拥有路权,没有义务“上天入地”为汽车让路。车多路少,堵在路上的机动车,也有路权。路权要从拥有变为享有,从法规上的权利变为实实在在的现实,要做的工作有很多。
在前面新闻里,还报道了一些个由于城市道路日益拥堵,近年来,英国伦敦等地一直大力提倡鼓励居民骑自行车绿色出行。与此同时,比如英国的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出台了很多新的交通法规,大力保护和规范自行车的路权。新的措施规定,机动车在自行车道停放属于违法,一旦被发现,车主将面临高达一百三十英镑的罚款。此外,警察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将违规停泊在自行车专用道的机动车拖走,而拖车的费用也将由车主自行负担。
而在保护自行车路权的同时,英国的交通法规也对骑车人应承担的义务做了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行驶在马路上的自行车不可偏离专门划定的自行车道,如果遇到某些路段没有自行车道,自行车可以进入机动车道,但不能进入人行道。由此需要说明白的事情中,这样的情况一点要立法的话就需要仔细具体了都,而且越细致越有人性。越细致,越能给予人详细的指导。此外就是对于执法一定要严,立了规则就要遵守,该处罚时就处罚。规则意识不是仅靠号召和倡导就能养成的,靠的是对每一个违法逾矩之人毫不例外地发现和惩处。
也只有如此,更多的人才会觉得守法是最划算的事情。坨屎对自行车使用情况看,有临时替代公交、小汽车的“偶然型”,也有相对稳定的“依赖型”,但市民的共识是使用自行车一点也不失身份,且有“绿色、低碳”的自豪和时尚。这在对于每个城市,自然条件、经济水平、交通结构不尽相同,可以说把自行车发展如何定位呢。不容忽视的环境当中,现今的中国进入到了汽车时代,城市管理者也要创新治理体系,学习外国先进的管理经验。同样是大城市或者车多路少,国外能做好的中国也能做好。
由此可见,毕竟是生活像在互联网时代,管理者既要把惩罚权执行到位,也要把大数据运用到家。只有数据多跑路,群众才能少拥堵。对于自行车在机动车夹缝生存谁侵犯了你的路权?也只有在智慧城市上多下苦功夫,群众才能在路上少诉苦。或者说,对于城市管理的每一个方面、每一块短板,群众路权的每一个痛点、每一道难关,倘若都这样去遵循一种所谓的“绣花”的思路而去改变呢。诸如此类。
于2017年11月6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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