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周口市联合调查组29日公布说,对于“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详细调查结果显示,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3人涉嫌违法已移交司法机关。而且,周口市联合调查组历时两个月,走访查证相关人员440余人次,终于查明事件真相。然而,对于周口市联合调查组公布的最新处理结果,王娜娜昨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好歹比第一次公布的结果强一些,但离我的期望还很远。即使他们受到处理,我的梦还是圆不了。”
毕竟像这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已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能够办到的。这一个冒名顶替的王娜娜背后,站着的是一个要么玩忽职守、要么徇私舞弊的完整链条。而就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涉事的多个职能部门与学校,都忙不迭地跟这事儿脱开干系,竟没有一个敢于承担责任。当地教育局确认这起事件的确是顶替,但只能帮忙双方交涉而已;而对于招生办说,错不在我而是在学校;然学校则表示,事出十来年不好确定。有了这一串推诿、扯皮,难怪假王娜娜居然声称:“折腾到联合国我们也不怕”。
如今呢,经过调查组调查清楚后认为,这“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而张某某的父亲张合停,为让女儿冒名上学,伪造档案材料,包庇妻侄,转移调查视线,干扰调查等等。对其涉嫌违法线索,调查组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即便如此,像王娜娜已经是而立之年且有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并在面对媒体时,便是上大学的“梦还是圆不了”。
一般来说,对于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所窃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在民法上,应当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包括并不限于姓名权、受教育权,还包括其他各种身份权,譬如银行贷款名义、个人信用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冒名身份、恢复真正身份,赔偿损失等。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譬如公务员资格、教师等,是欺诈取得应予以撤销。
说起前面新闻所报道的这起事件理,其法律上对于替考有“代替考试罪”,但是对越过考试更直接、更严重的冒名顶替上大学,却无相应罪名。故根据罪刑法定,是不为罪的。此乃法律黑色幽默也。民法对此也无针对规定。一般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是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很遗憾,罗彩霞被冒名顶替案,最终是调解解决,法院未判决。如此中国式的结局,案子是解决了,法律却没进步,导致最近沸沸扬扬的王娜娜案解决无参照。
话说至此,诸如像对于像冒名上大学的悲剧又一次重演,而被冒名者却有可能因为别人的过失而命运改写,那么究竟谁“导演”了这场“冒名上大学”的悲剧?而谁又该为这如此荒诞的“剧本”买单?即便可以谴责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仅仅单凭冒名者及其亲属恐怕难以买到“大学”的指标,这背后反映出招生制度的漏洞,从而衍生出一条鲜为人知的利益链条。等等等等。
而事实上,还有多少王娜娜们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人盗用,一直蒙在鼓里?还有多少弱势群体的权利被权力肆意践踏?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要扎紧招考制度篱笆墙,一次两次偶然的个案曝光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创新制度设计,痛下决心砸破招考暗箱,还学生一个公平的上学机会,圆莘莘学子一个上学梦。事情发生了的却怎么也没法让梦圆上的,留下的也只有遗憾了,很是值得深思。
于2016年5月3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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