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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说给教师们的三个比喻:喝酒,提审,打麻将!

(2015-11-21 09:29:48)
分类: 精华文摘

说给教师们的三个比喻:喝酒,提审,打麻将!

第一个比喻:喝酒

还是要老调重弹,来说明教师实在不是知识的传授者和课堂艺术的表演者。

这个道理很简单,教学的过程颇像饮酒,教师其实就是那个劝人饮酒的人,“劝酒”正是教师这个角色赋予“教师”的使命。

如果教师只埋头于自斟自饮甚至很“艺术”地把自己灌醉,那这样的劝酒者一定是不称职的!

教师当然可以喝酒,理由是自己喝才可以带动别人喝。问题是,假如我们把时间比喻成酒,当教师把区区45分钟一饮而尽时,请问那些被教师勾出酒瘾的学生只能去饮“空杯”了。

这就是说,教师的作用是想尽办法把学习的时间留给学生,并且尽可能让学生沉醉于学习,对于教师而言,如果把教学比喻成喝酒,其最高境界应该是让学生“学醉”。

“学醉”和“喝醉”一样

都是因为超出了“极限”而导致的,但和喝醉不同,喝醉伤身,而学醉则可以理解为“长能耐”。

喝醉是丧失理智,而学醉恰恰是在处在感性和理性交融的高潮时,说穿了,这等境界是超脱了分数和成绩之后的忘尘的幸福。

教师凭什么手段让学生学醉?

如果你要是把这个手段理解成教学艺术的话也可以,但这种艺术必须基于教师的真诚,所谓以心换心,教师就好比是在“酒桌”上“劝酒”,你得恰如其分、言之有理,话逼到一定份上使对方不得不喝,但这个境界仍然不高,最高的劝酒境界是什么样的?

是勾醒了对方的酒虫!也就是说,喝酒变成了对方的需求,而劝酒也只不过是在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已,而最低境界是什么?是人家不愿意喝,你却摁住人家“灌输”。

从这个意义上来衡量今天的教师们的教,你便应该明白,教师实在不是身先士卒,实在不是讲授和灌输,而是点燃、激励、唤醒。

第二个比喻:打麻将

学习好比是打麻将。

四个人一个“学习小组”,每个成员都是构成学习生态的一个“无可替代”的角色。

即便是某个人牌技很差,但离开了这个人,显然是成不了“局”的,因此,教师不可以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教师当然不能替代学生“打麻将”。

在打麻将这件事上,其实每个看客都喜欢扮演“高参”,自以为聪明,看客心理说明每一个人都喜欢对别人的事指手画脚,“观者不语”这句劝诫有可能不止是指一种礼仪,很可能它在昭示一种学习规律。

对于“操作者”而言,留什么牌和出什么牌,他一定是按照自己“和牌”的需要,在一张张、一圈圈的“经历”中加以建构的,假如我们把每一张牌解读成不同的“知识点”,把一圈比喻成一个学习过程的话,需要什么和舍弃什么,其实应该由学生去自主选择。

即便是他犯错了,影响了正常的和牌,他可能因此得了“大和”也未可知,即便最终仍不能和,但他却在这样的“失败”中,形成了“经验”,其实,学习即经验(体验),如果我们“替代”学生去打麻将,或许可以避免失败,但失败是自己的,谁都不可能替学生失败。

在这个比喻中,教师要记住,无论你多么地爱你的学生,有一种东西终究无法替代,那就是我们常说的经历。一个人被替代了经历,他显然是长不大的。

这个道理还可以借助另外一个比喻来加以强化说明,要想让学生学会游泳,就必须敢于让他下水,打麻将就等同于下水!教师必须敢于“让学生学”。

第三个比喻:提审

为了抑制教师在知识灌输中的“自说自语”,或者一言堂。建议所有的课堂都可以搞成“对话式”,就像主持人和采访嘉宾的那样的对话。

当然,更确切的比喻是公安局常有的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这里的提审者一定不是教师,而被提审的那个人才是教师!

你别误会,就当是游戏。

教师在每一节课开始前,先给学生留下时间“阅读案宗”,然后在“关键问题”上做好“提审预案”,最后再通过小组“集体”形成预案,这个过程就等同于“先学”。

接下来,教师接受过堂“审问”,学生一个个抛出问题,“质疑”教师,并请教师予以回答,这个过程可以叫做“后教”。

现在,你还可以尝试全部角色都有学生来参与和完成,比如第一小组“提审”第二小组,第三小组“提审”第四小组……

我相信所有的学生对这样的教学方法都会兴趣盎然。

其实,对教师而言,什么方法都不要拘泥,哪种方法效果好就要采用哪种方法,但教的方法一定是效果最差的方法!这不是笔者说的,是很多人验证出来的结论!

(来源:李炳亭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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