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几点设想
文/王营
自去年以来,教育部加大了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力度,相继出台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目标内容及课程安排,并要求“书法课开设情况要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为确保中小学书法教育质量,笔者认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书法教育研究
由县教研室牵头,成立“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会”,配备专职书法教研员,吸纳全县教育系统及社会各界有志于书法教育的知名人士担任兼职教研员,开展中小学书法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的研究,开展系列书法教育研讨活动和展评活动,坚持听课、评课,指导学校开展书法教学工作,努力探索新课程背景下书法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
(二)加强书法师资队伍建设
中小开展书法教育最大困难是师资短缺,教育局要积极与书法媒体和书法培训机构联合,有计划地培养一批专职书法教师,以保证书法课的正常开设。今年3月份,我县聘请《书法报》社专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书法专业教师培训,100名教师走上了书法教学岗位。同时,各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聘请县书法家协会、艺术院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组织的书法专业人员按照中小学书法教学的要求,到校兼职或开展讲座、培训,努力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满足书法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为开展书法教育提供充足的师资保障。
(三)开发书法校本课程
除使用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书法教材外,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书法教育的目标和内容,组织书法专业教师开发符合中小学生实际,系统性、针对性较强的书法校本课程,所开发的校本课程需经县教育局审查后方可使用。
(四)强化书法教育资源建设
学校要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根据书法教育发展的需要,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逐步配齐书法教学、书法课外活动所需的场地和器材。其中小学每12个班需配一间书法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86㎡;初中每18个班配一间书法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96㎡;高中24个班需配两间书法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96㎡;书法教室必须配有上下水设施。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
(五)建立中小学书法教育激励机制
一是典型带动。县教育局每年要通过认真评估,在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分别确立一批重视程度高、师资力量强、设施条件完备、教学和特色活动开展好的学校为“书法教育特色学校”。书法教育特色学校要在普及中小学汉字书写水平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书法第二课堂,建立书法兴趣小组,坚持经常性的训练和辅导,使特长学生潜能得到充分开发,素质明显提高。同时要通过召开中小学书法教育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等方式,适时总结推广特色学校的先进经验,带动全县中小学书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是展评推动。每年举办1-2次师生书法作品展评活动,聘请县内外专家担任评委,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推荐在相关书法媒体发表或结集出版。各学校每年要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师生书法展评活动,并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和社会组织的非商业性书法比赛。
三是评价激励。县教育局要将书法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专项内容,通过抽查教师备课、课堂教学、学生作业等常规环节,对各学校书法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学校每学期也要对学生的书法学习进行考查,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不得对学生的考查成绩排队,对学生书法课程的考查结果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完善考试评价标准,语文等学科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设置卷面书写得分。对于获得国、省、市、县书法大奖的学生,在中考中给予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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