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改作业,怎一个“阅”字了得!
(2009-10-15 16: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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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教学教研 |
批改作业,怎一个“阅”字了得!
文/王营
据10月10日《重庆时报》报道:重庆南岸区辅仁中学本学期规定老师对学生的作业必须全批全改,不允许作业本上的批改痕迹只是“阅”、“已阅”或者一个年月日。为了贯彻执行这一新规定,学生的作业本将由教务处和教研组长抽查。
批阅学生作业,是教师职责份内之事。辅仁中学的这一做法,其用意无非是防止老师在批改学生作业时投机取巧,以假充真,用“阅”、“已阅”或者年月日蒙混学生,应付学校检查。事实上,作业“阅”与“不阅”,最有发言权的是学生,写了“阅”字,作业中虽没有多少批阅的痕迹,但教师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了如知掌,讲评有的放矢,解决了学生的疑问,我们不能说老师“没阅”;相反,不写“阅”字,教师也没有认真批阅,没有发现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作业讲评,作业上只是胡乱出现一些象征性的批阅符号,或者一些无关痛痒的批语,这种形式上的“阅”实则相当于“没阅”。
这样看来,作业本上有无“阅”、“已阅”或者年月日,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即使作业本由教务处和教研组长定期抽查,也往往会流于形式,真正起决定作用是教师的责任心。况且,要求老师“对学生的作业全批全改”,是不现实的。比如学生的作文,平均每周一篇,语文老师认真批阅学生的一篇文章,大约需要十分钟。一般情况下,语文老师都任教两个班级的语文课,每周要有一百多篇文章批阅,需要近二十个小时,这就意味着每天八小时的工作,语文老师要拿出一半时间批阅作文,还有多少时间去研究教材、研究学生,备好课、上好课?因此,我以为像作文这样的作业,没必要全批全改,教师只需“精批”三分之一,掌握大体情况,其它三分之二完全可以“粗批”,或者指导学生“自批”。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了自改作文,实际上也练就了一项能力,至于作文本上有无“阅”字或老师批阅的痕迹,并没有必要作统一的要求。再比如一些记忆性、巩固性的作业,学生几乎完全都能做对,老师看后写一个“阅”字,又有何不可?
作业的目的是通过即时训练,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反馈教学情况,教师则通过批改学生的作业,发现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进行及时的补救和矫正。事实上,不同学科、不同性质的作业,作业批改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的需要“精批”,有的需要“粗批”,有的只需“浏览”一遍即可。对于不同学生的作业,要求也不一样,有时候需要教师进行“面批”,手把手地进行指导,这种做法学校教导处和教研组长怎样检查和控制?又如何能知道教师“阅”与不“阅”和批阅的质量?
日常教学中,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很少见到不认真批阅学生作业,仅在作业本上写一个“阅”字和年月日的老师,几乎没有一个教师自甘落后,拿工作或者学生的前途命运开玩笑。如果有的话,哪一定是某一位教师在师德上出了问题,或者学校在管理上出了问题。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一方面喊着为教师减负,一方面在具体的管理中对教师表现出极大的不信任,出台一些不符合实际的规章,搞一刀切,为老师们套上沉重的精神枷锁,使他们戴着镣铐跳舞,如此沉重的精神压力,老师们能演奏出教育的和谐旋律吗?所以,眼下要学校要做的是,不是出台一些制约教师发展条条框框,而是为教师松绑,增强教师工作的信心和责任心,使其在宽松而又向上的环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活力,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