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的变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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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变体字错别字鉴赏作品 |
分类: 东窗先生集 |
一个小姑娘,指着一幅“几度夕阳红”的繁体行书说,“写错了,怎么写成了我度夕阳红?”“几”的繁体行书,小姑娘错认成了“我”,这是不认识繁体字的缘故,算不上书法中的变体。但有些在书法中约定俗成的变体被大众指认为错别字也是很常见的事。比如“明”字,左边的“日”常被写成“目”;“杨”字,常被写成木、易,被认为是少了一横。如果是名人所书,就更会引起争议。
书法,其中包含的因素太多,绝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写字。并不是拿着毛笔用墨在宣纸上书写就可叫做书法。首先,一个学书很久的人,必应该是对文字学深有了解的人。至少几千年来文字从古至今的变迁也应该是略有所知的。所以我们鉴赏者总也应该相信,如果是我们这样的普通大众能认出来的错别字,那么书写者也一定是能够一眼看出的。其次,不说别的,单讲讲结构、章法。一幅书法作品的品位和章法是绝脱不了关系的。如果出于结构、章法的考虑,书者在书写过程中调遣指派以一气呵成,这对于一个整幅的作品来说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但这样作品中的文字有独特性,不是通用的,当然也不应该被指为错别字,因为它并不是被广泛推广应用的。第三,也不排除书写者在书写过程中情之所致而临时起意。
变体字和错别字的界限其实很明显。还是需要鉴赏的大众们多多了解,多多认识,不要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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