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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皇子对皇帝的称呼(摘自《故宫退食录》)
《清史稿》卷二百十五,《诸王列传》:“惇恪亲王绵恺、仁宗第三子……嘉庆二十四年,封郡王。宣宗即位进亲王……七年,坐太监张明德私相往来,复匿太监苑长清,降郡王。八年十月追叙苍震门捕贼,急难御侮,复亲王,谕加意检束。”
文中追叙惇恪亲王的旧功,是指嘉庆十八年林清之变。所谓“坐太监张明德私相往来、复匿太监苑长清”一事,因张明德与苑长清都是升平署的太监,所以升平署的档案记载颇详:道光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奉旨:升平署张明德将太监苑长清引诱逃出,私匿惇亲王府一案,经内务府审明,拟将太监张明德发往黑龙江,赏给官员为奴,到戍枷号一个月。升平署总管太监禄喜,罚月银三个月。本管首领各罚月银六个月等语。
奉朱批:“太监张明德、苑长清,着改为先在升平署左近枷号示众,满日即行发遣。升平署总管太监禄喜,施恩改罚月银两个月。本管领太监陈进朝、李兴、曹近宝施恩改罚月银四个月。余依议。钦此。”
禄喜面奉谕旨:“前者召见惇亲王,朕言升平署,无非与茶膳房一体之差,并不很为奇特,惇亲王倚此等之人为奇。况罕阿玛传的透彻,嘴都说干了,竟不中用。再者并不是里边短此二人唱戏,俟大内之人都照此样成何事体。其张明德罪过应发,其苑长清亦必须发,若不发苑长清好像朕与惇亲王争此太监是的。往后着总管禄喜该奏的奏,该见包衣昂邦的见包衣昂邦,该管的管,总别空口说白话,那是不中用的。朕亦不能给你分晰何事该奏,何事该见包衣昂邦,你看事体办理。总言往后要认真管事。钦此。”
按:这一段档案记载所反映了皇宫与王府之间一部分生活细节。由于记载的是皇帝当时的原话,不是内阁或军机处颁发谕旨的体裁,所以出现“罕阿玛”一词。满蒙文对于汉文的“皇帝”一词,都没有适当的意译,仍旧用“罕”(即可汗)来代替。满语“阿玛”就是父亲,道光和绵恺是亲兄弟,他们的“罕阿玛”就是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