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讲过一个故事,说某高校招聘教师,面试官对讲得兴高采烈的应聘者突然问了一个问题,“请解释一下什么是自由?”,据说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当时却把应聘者给问傻了。
若为自由故,勇士将爱情、生命皆可抛,但是何为自由呢?
英国小说家劳伦斯是“地之灵”理论的拥护者,认为某个大陆都有独特的地之灵,祖国和家乡就是每一个民族被某一特定的地域吸引之地,他在论述“地之灵”的时候,也论述了自由:“人们自由的时候是当他们的生命在有生命力的祖国之时,而不是他们四处漂泊之时”“人在服从于某种出自内心深处的声音时才是自由的”,“人只有在对自由毫不感知的情况下才是自由的,对于自由的呼唤其实是镣铐在锒铛作响,历来如此”,可以说,劳伦斯的自由即在有生命力的土地上有扎根的生活,这就不难理解他理想中的自由是“像一颗树一样自由”,享受与“地之灵”紧密相联系的一种自由,这就不同于漂泊不定的流浪者的自由,被人形容为“像随风而非的蓬草一样自由”,飘落无根,没有身份,随遇而安,就像那流浪的吉普赛人,甚至是一种现代人的比喻“像风一样自由”。
选择像树一样自由,亦或像蓬草一样自由,其实也指出了两种类型的自由之路,一种是基于非自主性的自由,就是制度上的,有条件的,对社会公众负责的自由,按照德国策展人的鲍里斯·格罗伊斯的说法,是一种策展身份的自由,而另一种自由是自主性的自由,是无条件的、无需对公众负责的艺术创作自由,同样按格罗伊斯的说法,是一种艺术创作的自由。我并不十分同意格罗伊斯的说法,与其说一个是策展身份的自由,一个是艺术创作的自由,倒不如说一个是艺术家创作态度的自由,一个是艺术家的精神自由,因为与社会责任感相关的自由并不是策展人才有的特权,艺术家同样需要创作态度上保持对社会的责任感,也需要在精神上保持独立、自主。很喜欢艺术家徐冰的态度,推崇做有益于人类的艺术,他曾在作者对他的采访时语重心长地说,“我越来越多的倾向于不把艺术本身太当回事,我觉得你的身份就是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你做的工作,要有创造力之外,还要对人的思维要有启发,这就是我一贯要求自己的。再有一个,要对人类有益处。我不太考虑是不是艺术,只要是它能符合这几条要求,就可以了。所以你的艺术才可以更宽泛,你的形式,你的艺术表达,才能够更自由。”徐冰的这种艺术态度,也是许多当代艺术家的态度,因为艺术不是纯粹的个人的自我娱乐,即使是追求倪瓒一样的“聊以自娱”的传统艺术观,在当下的公共展览空间也发生了变化,艺术作品需要呈现在公众面前,也具有了一种私人化与公众性的博弈,艺术创作的自由也被赋予了社会责任感的意义,而不再仅仅是私有空间的放浪不羁的自我游戏和表达。
自由为何对于我们如何重要?1913年10月,已经拥有名誉、权力、财富、知识和各种福气的荣格,不再渴求这些事物的时候,个人的灾难却找上了他,他独自在旅途上突然看到了洪水滔天的幻象,并在梦里反复出现,“我想,我的灵魂生病了”,荣格如是说,从此之后,他开始与这番景象搏斗,他也将自己的灵魂生病、抗争、对话的种种记录下来,著写了《红书》一书,荣格称“追求内心图像的那些年是我此生最重要的时光”,并绘制了很多奇奇怪怪又精彩无比的插图,也被世人惦记至今,甚至在今年第55届威尼斯艺术双年展的主题展大厅中展出,引来无数的观众感慨和称赞。或许从荣格这里我们看到自由的可贵,也许,在物欲横流的世界,内在的精神世界需要寻找到它自己的家园,这个家园就是自由的灵魂。自由的灵魂,能够让那些在内心泛滥的几乎要毁灭人性的东西渐渐平息,也会让人在深不可测的物欲世界中发现人性的光辉,并让人最终归于精神的宁静。
本文已发表在《颂雅风》杂志2013年09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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