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驻日美军的交通案例:
(2012-11-09 02: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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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7日上午5时50分,在冲绳读谷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一个66岁的冲绳人被汽车撞死。肇事者逃离现场。
冲绳县警察随即展开调查。根据目击情报,事发前2-3个小时,一个20多岁的年轻白人驾驶汽车出没于附近。
11月8日晚10点,日本警察厅向外务省通报情况。
11月9日,冲绳县嘉手纳警察署发现并没收了1辆汽车。该车属于一名驻日美国陆军特种兵私人所有。通过血迹dna鉴定,冲绳县警察确认其为肇事车辆,随即与美军联络,要求讯问车主。
11月10日上午,嫌疑人所在美军通讯基地指挥官承认属下驾车出现于事故现场,并称已在基地内对嫌疑人实施了强制措施。
当天,日本官房长官平野博文表示:在起诉前,不要求引渡这名美军。
11月16日,嫌疑美军向日本警方承认,事发当天的确经过了现场。但不承认撞人。
11月18日,日本警察在嫌疑美军家中搜出一件染有死者血迹的衣服。
11月20日,嫌犯的律师表示“可能撞了”,但否认当时意识到撞的是人。表示愿意出钱了事。
警方要求这名美军士兵到警察署当面说明情况,遭到拒绝。
12月30日,在未能引渡到这名美军的情况下,冲绳县警决定“书面送检”。
2010年1月4日,冲绳县警以交通肇事逃逸罪名,对该名美军“书类送检”至那霸地检。
1月7日,那霸地检以“交通肇事致死罪”正式起诉肇事美军。
1月8日下午,冲绳县警察逮捕该名美军。
2月24日,那霸地裁第一次公审。肇事者律师做无罪辩护。
10月15日,一审判决2年8个月,并责令肇事者支付774万日元赔偿金。肇事者不服并上诉至福冈高裁。
2011年7月12日,福冈高裁二审维持原判。肇事者再度上诉。
2012年6月14日,日本最高裁终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