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目的决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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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与一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医生朋友交流,获悉当下职业健康检查的种种乱象,听着让人备感不安,当时就有想针对职业健康检查做一些研究功课,争取呼吁一下,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为此上周在视频号和抖音平台同步推送了一条小视频,不到十分钟的内容,所载信息其实有限。但也还是有不少网友围观并留言,其中一位网友希望我能对职业健康检查作一系统梳理和普法宣传。很长时间不写公号推文了,正好藉此冒泡打卡。
我以为,谈论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与价值,仍然得从职业病防治整体制度上去探寻。而《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本法立制宗旨乃在于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条文中似乎只字不提用人单位,但其实,具有明显从属性的劳资关系领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了,经济社会发展了,长远来看,整体上用人单位也自然是一荣俱荣。作为职业病防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健康检查也同样需要遵循此一立法宗旨。因此,防治职业病,乃是职业健康检查的最终目的。
职业病防治,防重于治,可防而难治。
职业病预防,理论上分为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也叫病因预防,是指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工艺、技术和材料,合理利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减少劳动者职业接触的机会和程度,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
二级预防,也叫发病预防,是指通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结合环境中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以早期发现劳动者所遭受的职业危害。
三级预防,实为后端救治,是指对患有职业病和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进行合理的治疗和康复。
比较起来,一级预防实乃职业病防治之基石,用科学技术、行政管理与法律制度的综合手段,从源头上消减职业病,没有危害,没有危害接触,自然也就不会有职业病。
但现实的生产作业无法做到绝对无害,也无法完全避免接触,而只是尽可能减少危害与接触,于是,职业病的发生就成为理论上不可避免、现实中一再发生的存在。也因此,二级预防就成为职业病防治的中坚。某种意义上,当职业病危害难以避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职业健康监护就成为过滤职业病的真正意义上的头道防火墙。
何谓职业健康监护?按照国家标准的解释,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拆解来看,上述规定包含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要素:(1)目的——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2)措施1——职业健康检查;(3)措施2——职业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4)措施3——告知检查与分析结果。这其中,职业健康检查无疑是职业健康监护的基础性手段和主要内容。
因此,职业健康检查为职业健康监护提供基础性数据,并决定着职业健康监护的质量和效果。也因此可以说,职业健康检查的优劣,决定着过滤职业病那头道防火墙的质量与成效。或者反之,如果没有职业健康检查守住前端,那职业病的无序爆发就不可避免。
所以,对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视,任何时候任何强调,都不为过。
然而,职业健康检查毕竟只是一项职业病防治制度,谁来执行、又如何执行,其实际效果可能相去甚远,可能失去有效预防职业病的价值,有时,甚至可能异化成完全背离其立制初衷的鸡肋。
经历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的再次划转,又经历了三年新冠大疫的反复折腾,经济增长乏力的大环境下,坦率地说,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建设也同样乏善可陈。但职业健康检查却颇有些逆风飞扬,各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雨后春笋般建立,职业健康检查的范围、种类、受检人员规模乃至费用标准等也在稳步上行,原有规范性文件的修改也在跃跃一试中。如果只是从数量上围观,职业健康检查的这种逆势增长,似乎是件大好事。无论如何,相比根本不去做检查,检查的多了,概率上总能发现更多的职业健康异常。
但,不要因为走的太久,而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职业健康检查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简单发现职业健康异常,更不是为了检查而检查,或者某些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所谓的为了生存甚至为了发展而检查,尤其不是为了甩包袱——甄别健康异常者进而拒其于再就业之外,而是为了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对照这个最终目的和立制宗旨,扪心自问,当下兴旺的职业健康体检,是否出于初心?(2024/11/27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