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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被毁占,监管部门的职责就是当“保护伞”吗?

(2011-06-20 2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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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杂谈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正因为如此,中央才三令五申地严禁触碰18亿亩耕地的“红线”,国土部门作为土地监管部门,理应严格按照中央的政令,把好关。可一些土地监管部门却把土地当成了“摇钱树”,漠视中央规定,对毁占耕地的行为,听之任之,竟然当起了违法企业的“保护伞”。毁占耕地的案件只收费不查处,致使耕地成了这些部门的财源。据《新华网》报道,在安徽省临泉县,7000亩耕地被上百座“无证”粘土砖窑厂“侵占”。令人吃惊的是,如此大规模的占地,无一获得用地审批,相关部门的监管竟变成堂而皇之的收费,收费就“保护”,就能正常生产。

为什么不敢审批,而让这些砖窑厂堂而皇之的存在着,就是有中央的严令,用地审批手续遵循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以土地管理部门的几位负责人无人敢签,结果当地152座砖窑厂的“临时用地”无一获得用地审批手续,全部涉嫌违法生产。但这并不影响土地部门的收入,“一个砖窑厂要想‘和谐’生产,每年必须上缴约20万元的各项费用。”这是一砖窑负责人所说的,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近两年,仅当地国土资源局收取的费用就达1400多万元。

为什么毁占耕地的情况屡禁不止,显而易见是监管部门出了问题。毁地从事非农产业,是严格禁止的行为,监管部门却视若罔闻,难道不是助长违法行为吗?从普遍人的角度看,这就是“保护伞”。正是有了这样的保护者,违法者还能有什么顾忌,只管大胆地干吧。

这样的行为不仅在临泉存在,在其他地区也常常出现,已经成了见怪不怪的事情了。为什么?是因为这里有利益之争。从临泉的情况看,收费的监管部门不仅有国土部门,还有税务等更多的部门,土地已经成为一些强势部门的“盘中餐”,查处了这些违法行为,也就断了一些部门的财路,更断了地方政府的“财路”。这样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监管部门不当“保护伞”看起来似乎不行,可能这就是他们的“职责”。从香河案件中或许也能看到有这样的影子。

不过,如果都是这样,18亿亩耕地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蚕食掉。到那时,无地种粮食,无地种蔬菜,国人吃什么,怎么活都将是一个问题。所以,为了眼前的利益,放任毁占耕地,其实是在自掘坟墓。无论当地的监管部门有什么苦衷,7000亩耕地被毁占,不是个小事情。对监管部门的纵容就是对民众的犯罪,坚决铲除“保护伞”是维护法律尊严和中央政令畅通的必然之举。再也不能让这样的“保护伞”逍遥法外了,否则,打击毁占耕地的违法行为,只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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