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日
张巨峰
韩非是一位法家集大成式的人物,在其十多万言的著作中系统陈述了“上法而不上贤”、“恃术而不恃信”、“抱法处势”、“信赏必罚”的主张。虽然他很重视“术”,但却强调了“法”、“术”、“势”的综合使用,有别于他的前辈李悝、吴起、商鞅以“法”为主,申不害以“术”为主,慎到以“势”为主的主张。
现实世界中的韩非可以说是一个失败者:他一生唯一一次重大的政治活动是说服秦王存韩伐赵,结果却是韩国在六国中第一个被灭掉;他在《说难》中详尽描述了向君王进言的困难和如何向君王进言的种种手段,但却没有说服韩王和秦王;他倾慕秦国却被秦国所杀……。韩非在现实世界中的失败,可能是自身原因,也可能是韩王不能识人,秦王自己用不着、别人也别想用的农民心理所致。但他“法”、“术”、“势”集大成的思想,在我们企业管理的现实世界中却有许多指导意义。
企业的“法”就是企业的各种制度,从最基本的公司章程到考勤制度,都是公司的“法”。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仅仅依靠管理者的热情以人管人的方式管理企业就会使管理者成为“救火队员”,整天忙于救火和打补丁,人累个半死事却不见得有所改善。这时需要制定一系列适合的制度、流程,将日常性、规范化的事用制度的方式、流程的方式相对固化下来,使员工能按照制度、流程做大部分事情,使管理者成为真正的管理者。
企业要有“法”但不能完全依靠“法”。真正的管理者除了能很好地借助制度、流程的力量管理企业外,还得掌握好各种管理的技巧、艺术,这就是企业管理的“术”。“术”讲求时机、地点、对象,这需要管理者在管理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提炼和感悟。
有“法”、有“术”后,还得有“势”。企业管理的“势”是造势、顺势。借助时势的力量,通过各种造势运动,使管理的思想、理念渗透到企业的各个角落,渗透到每个员工的心田。以制度建设为例,不仅在制度制定时顺应时势广泛宣传,而且在制度执行、完善修改等方面也将如此,通过广泛宣传,使员工了解制度建设的出发点、意义,了解自己在制度建设中和建设后的权利义务;通过广泛宣传,也能让员工充分的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为未来制度有效执行奠定基础。
“法”、“术”、“势”是推行以“法”治企理念的铁三角构成要素,仅仅依靠“法”、“术”、“势”中任何一方面或其中两方面的组合,以“法”治企都不会取得理想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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