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兵不血刃的政权更迭
为大清谢幕的隆裕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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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拟清帝退位诏书的状元实业家张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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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退位诏书
1912年2月12日,由隆裕太后颁布的这道诏书结束了清朝入关以来二百六十七年的统治,也终结了秦始皇以来周而复始的王朝轮回,没有流血漂橹、尸横遍野,没有连年苦战、民不聊生,以最小的代价,和平完成了政权的更迭,在中国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有朋友说,如果放在今天,隆裕恐怕也得一个诺贝尔和平奖了。难怪当时国际舆论普遍叫好。
隆裕太后在下达退位诏书时,伤心地对大臣们说:“予三年中深居宫中,不预外事,一般亲贵,无一事不卖,无一缺不卖,卖来卖去,以致卖却祖宗江山。”说到这里,她失声大哭。她接着又说,“亲贵至今日,不出一谋,事后却说现成话,甚至纷纷躲避。只知性命财产,置我寡妇孤儿于不顾。即朝臣亦纷纷告退。……”
当天,徐世昌、那桐、绍英、荣庆这些大臣的日记中,都只是简略地记下了这个事实,平静得出奇,似乎波澜不惊。对于这一天的到来,他们早有了心理准备。对王朝陨落深感痛苦的却是一些辜鸿铭这样的人,他多次告诉他的朋友,当他听到皇帝退位的消息时,正在上海沈曾植的家里参加宴会。听差的带来一份从街上买来的晚间快报,上面登载了退位诏书已经发表的消息。所有客人都一齐站了起来,转向北边跪下,一面悲伤地哭泣着,一面在地板上叩头。夜深他离开沈家时,对沈曾植说:“灾难临头了,我们怎么办?”沈用双手抱住他,流着眼泪,用一种他永远也不会忘怀的声音对他说,“世受国恩,死生一志。”
然而真正愿意一生守护前清遗民身份的人寥寥无几,更多人接受了现实,开始寻找新的出路,曾经的太保徐世昌以后也做了民国的总统。幼帝溥仪曾经发出一个疑问,为何民国的官员都是如此熟悉啊?连那些王室贵胄都以穿军服、挂指挥刀,担任袁世凯的总统府侍卫为荣。
2月13日,英国驻北京公使朱尔典给外交大臣格雷写信说:
作为统治中国二百六十七年,而且它早期的皇帝们曾使中国达到空前兴旺发达状态的一个王朝的最后法令,这道告别谕旨是具有某些历史兴味的。不过,虽然为准备这个谕旨尽了很大的努力,但很显然,该谕旨的起草人在宣布把古老的帝国变为新生的共和国时,感到了某些困难。
……最初由南方各省发出的实行共和的呼吁,在北方各将领的奏折中得到了反响,直到最后它终于成为全国的普遍要求。朝廷不想从自私自利的动机出发,阻挠国民的意愿;隆裕太后遵循古圣先贤关于天下为公的遗训,将统治权交还国家,并且正式宣布赞成共和。
2月16日,英国驻南京伟晋颂领事写信给朱尔典:
除官方人士外,似乎对谕旨没有任何兴奋情绪,若干时候以来人们便已期待着它的颁布。在南京的绅士和商人们中间,相信袁世凯具有诚意的人始终要比官员们中间多得多,他们无疑地感到,袁世凯将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安排退位问题。
同一天,伦敦《泰晤士报》的社论说:“天子已退位,清朝统治不复存在,世界上最古老的君主国已经正式成为一个共和国。历史上很少见到如此惊人的革命,或许可以说,从来没有过一次规模相等的、在各个阶段中流血这样少的革命。革命的最后阶段是否已经达到目的,这是未来的秘密。”
《泰晤士报》为共和在这块古老的东方土地上而欢呼,同时又不无担忧:“在一个拥有四亿人口的国家里,自从最遥远的历史早期以来,皇帝就像神一样统治着他们;在这样的国家里,是否能够突然用一个同东方概念和传统格格不入的共和国政府形式,来代替君主政体?”以后的历史证明,他们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君主制的终结并一定是专制的终结,赤裸裸的君主制,变相的君主制,总之形形色色的专制仍有可能顽强地挣扎一个相当漫长的时期。然而,隆裕太后在历史的转折关头,选择以这样体面的不流血的方式放弃江山权位,放在古今中外的政治史上乃至整个人类史上仍是值得称道的。
(摘自傅国涌《百年辛亥:亲历者的私人记录》,东方出版社出版,标题是本博另拟的)
附录:清帝退位诏书
1912年2月12日,最后一位皇帝,同时也是自创立制度以来的最后一位皇帝,於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夏历),颁布退位诏书,作统治之最后结束。由于溥仪当时年仅六岁,无行为能力,因此由皇太后临朝称制。退位诏书共三道,辞位正文,全文如下:
奉旨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
前因民军起事,各省相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於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於前,北方各将亦主张於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归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军民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内刈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钦此。
计自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建国,凡二百九十七年;自爱新觉罗福临入主,凡二百六十八年,至是而亡。退位诏书起草人为张謇。
同日,颁布《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优待皇室条件》。《清宣统政纪》记载其主要内容是:
甲、关于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左:
一、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二、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三、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四、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五、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
六、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七、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八、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乙、关于清族待遇之条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二、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私权,与国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四、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
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今因满、蒙、回、藏各民族赞同共和,中华民国所以待遇者如左:
一、与汉人平等。
二、保护其原有之私产。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四、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五、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biàn)俸饷,仍旧支放。
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七、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
以上条件,列为公文,由两方代表照会各国驻北京公使,转达各国政府。
另外又颁布两个相关诏书,全文如下:
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养人者害人。现将新定国体,无非欲先弭大乱,期保乂安。若拂逆多数之民心,重启无穷之战祸,则大局决裂,残杀相寻,必演成种族之惨痛。将至九庙震惊,兆民荼毒,后祸何忍复言。两害相形,取其轻者。此正朝廷审时观变,恫?吾民之苦衷。凡尔京、外臣民,务当善体此意,为全局熟权利害,勿得挟虚矫之意气,逞偏激之空言,致国与民两受其害。著民政部、步军统领、姜桂题、冯国璋等严密防范,剀切开导。俾皆晓然于朝廷应天顺人,大公无私之意。至国家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内列阁、府、部、院,外建督、抚、司、道,所以康保群黎,非为一人一家而设。尔京、外大小各官,均宜慨念时艰,慎供职守。应即责成各长官敦切诫劝,勿旷厥官,用副予夙昔爱抚庶民之至意。
前以大局阽危,兆民困苦,特饬内阁与民军商酌优待皇室各条件,以期和平解决。兹据覆奏,民军所开优礼条件,于宗庙陵寝永远奉祀,先皇陵制如旧妥修各节,均已一律担承。皇帝但卸政权,不废尊号。并议定优待皇室八条,待遇皇族四条,待遇满、蒙、回、藏七条。览奏尚为周至。特行宣示皇族暨满、蒙、回、藏人等,此后务当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升平,胥享共和之幸福,予有厚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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