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每月缴2376元,有人只缴136元
南京富人公积金月缴额是穷人17倍
李子墨
前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将由去年的8900元上调到9900元,但下限不变,仍为850元。该标准即日起实施。
消息出来后,许多市民反映:“缴存上限本来就较高,为什么还要调高?倒是下限太低了,为什么一点都不调?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相差越来越大,已经造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不公平。”
据悉,按照最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和8%-12%的缴存比例,月工资超过9900元的人,最高每月可缴公积金9900×12%×2=2376元(个人和单位各缴1188元),而最低的人每月只缴850×8%×2=136元(个人和单位各缴68元)。也就是说,最富的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最穷的人的月缴存额的17倍以上。
从相应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来说,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共计在667元以上的人,肯定都能贷到个人30万、夫妻双方60万的最高额度。但每月和单位共缴136元这个公积金最低限额的人,个人只能贷到91800元公积金。前者是后者的3倍多。
关于公众对于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太高、下限太低的质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士
解释:“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都是根据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平均工资和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来定的。上限不超过上一年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是上一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当初这样设定上下限,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公积金缴得太高,而有人又缴得太低。”
据介绍,这几年的每年7月份,都是根据这样的标准在调上下限,如2006年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月平均工资为2700元,于是2007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8100元。2007年月平均工资涨到2992元,2008年缴存基数上限也就相应上调到8900元。而2008年南京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涨到3000多元,经过测算,2009年缴存基数上限上调为9900元,刚好未超过平均工资的3倍。
“下限就是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今年的缴存下限之所以没跟上限一起调高,是因为2008年南京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和2007年相同,都是850元。”这位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士表示,这绝对不是歧视低收入者,而是完全按规定在执行。
一些市民表示,其实在目前一套房动辄上百万的高房价下,就算达到每月缴2376元公积金的上限,也并不算很高,只是每月个人和单位各缴68元的下限太低,对买房的作用微乎其微,况且许多单位都不按员工实际工资而只按下限来缴公积金,所以希望提高上限。
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士表示,目前仍然执行“下限不低于上一年职工最低工资”的标准,没有上调下限的计划。
教你算公积金缴存额和贷款额
很多人虽然每月都在缴公积金、贷公积金,但不知道这是怎么算出来的。本报记者为你解释如下。
首先,你和单位每月各缴多少公积金,是拿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是你上一年的平均月工资,每年7月份调一次。当然,这个缴存基数不能超过上下限,比如目前最新的上下限为上限9900元,下限850元。
缴存比例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各为10%;企业,缴存比例为8%-12%;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10%-12%。
举个例子,周先生在2008年7月-2009年6月的税前总收入为3万元,那么平均月工资就是2500元,这就是缴存基数。他所在的企业缴存比例为8%,那么从2009年7月到2010年6月,他和单位每月的缴存额应为:2500×8%=200元。
只要连续缴了6个月公积金,他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以下公式来算他能贷多少公积金: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12(月)×实际可贷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为55岁,可贷年限商品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假设他33岁,那么可贷额度为:200÷8%×0.3×12×(60-33)=243000元。这在个人最高能贷30万元公积金的范围以内,所以他能贷到24.3万元公积金。
有些读者问:“为什么我每月工资在5000元以上,但每月和单位分别只缴68元公积金?”这是因为目前有些单位,按照法规不得不给员工缴公积金,但又不愿多缴,于是按公积金缴存系数的下限850元和最低的缴存比例8%,来给员工缴公积金。
关于这一点,员工可以到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但是,目前这种情况大面积存在,短期内难以全面解决。(李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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