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首次购房开具证明细则出炉——
首次购房不以家庭,而以个人为单位
本报记者
李子墨
昨天下午,楼市新政像“挤牙膏”一样,又出台了一项细则,即南京个人首次购房证明细则。只要开具首次购房证明,11月1日以后买90㎡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将由2%下调为1%。
这项细则由南京市房产局与南京市财政局发布。业内人士指出,该细则最大的亮点,在于不再以家庭为单位,而以购房合同中的个人为对象,查询其是不是首次购房。这等于放松了首次购房的认定标准。
细则内容如下:
一、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具体负责查询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查询人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二、 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
三、
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 符合下列条件,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1、 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
2、 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产权来源除“买受”外取得的(含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
五、 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六、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查询及出具《首次购房证明》分别由三区房屋登记机构负责办理。
钻3个漏洞,二套房也算首套房
“这个首次购房证明细则至少存在3个漏洞。”昨天,细则一出台,南京中原地产的一位资深人士就指出,只要善于钻漏洞,就算市民手上有二套房甚至三套房、四套房,也能在房产部门开具首次购房证明,从而规避一部分契税和利息。
首先,该细则在认定是不是首次购房时,是查询合同中的购房人,而不是以整个家庭为单位。这样,只要买房时,合同上写妻子或子女名字,而妻子和子女名下并无房产,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就会认定为首次购房。
其次,目前江南八区、江宁、江北的房产登记系统都不联网,因此,在主城的江南八区有房,再到江宁、江北去买房,政府部门也会认定为首次购房。原因是这三个区域的房产部门,根本查询不到你在其他区有房产。
另外,南京房产部门和外地房产部门也相互查不到信息。因此,在外地有房,再到南京买房,也将能开到首次购房的证明。
“开到首次购房的证明,就能享受最新的契税优惠政策。另外,拿这个证明到银行去,就能按首套房贷款,享受首付2成、0.7倍基准利率的贷款。”中原地产的人士表示,预计肯定会有很多市民在买房时会钻细则漏洞。(李子墨)
首次购房证明,可享0.7倍利率
如果能开到首次购房证明,11月1日以后买90㎡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就由原来的2%下调为1%。同时,光大银行的人士表示,拿着房产部门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到银行来,就能规避“二套房”政策,享受首付2成、贷款利率下调为0.7倍基准利率的首套房贷款优惠。
到底首次购房能比买二套房省多少钱?首先,以一套88㎡、总价80万的房子为例,按首次购房算,契税就节省了1%即8000元。
假设这套房子贷款50万、贷30年,二套房的利率为1.1倍基准利率,即7.20%×1.1=7.92%,30年利息总额为810751元。而按首次购房算,利率为0.7倍基准利率,即7.20%×0.7=5.04%,30年利息总额为470684元。相比之下,利息能省340067元。(李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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