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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法时空》:找还是跑,律师评两起交通事故案件
(2016-11-09 18:25:28)
2016年11月4日上午10点30分,赵虎律师应邀做客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栏目,与主持人丹青一起解析谈“我撞的到底是谁?
的哥撞死老人苦寻家属”和“撞倒老人后逃逸 ,“捂脸男”遭全城通缉”带来的法律问题。
话题一:我撞的到底是谁?
的哥撞死老人苦寻家属
11天前,出租车师傅朱勇均不慎撞伤一位老人,老人因为抢救无效死亡,但由于老人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和联系方式,无法找到家属。十多天来他一直在想方设法找寻老人家属,表示:该怎样赔就怎样赔,不然心里始终放不下。”
朱勇均回忆,事发时是晚上11时多,因为对面两辆车灯光都很亮,他没注意到有人横穿马路,不慎撞倒了一名老人,他立即停车查看并报警,将老人送往医院。他说,撞倒老人的位置并非斑马线,再往前走七八米才是斑马线位置。
由于车祸,朱勇均要随时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目前37岁的他已经失业。他说,为了寻找老人家属,他事后多次来到现场,在周边进行走访,可十天过去了,还没找到家属。
据了解,老人年龄约70岁左右,朱勇均说,老人穿蓝白条纹外衣,很脏了,老人身上也不干净,像是流浪很久的样子。
交警大队也发出了寻人启事,但老人的身份至今仍未能确认。民警介绍,再过几日,还没找到死者家属,会按照无名氏处理进行事故认定。目前,对于朱勇均的责任判定,交警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1、丹青:您对朱师傅“肇事后找家属”的行为如何评价?
赵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朱师傅的行为不但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他还积极主动联络家属。
2、丹青:朱师傅可能涉嫌的责任?
赵虎:可能涉及三种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驾驶员违反有关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受到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是指涉嫌交通肇事罪,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民事责任是指涉及到死亡赔偿金等相关民事赔偿的。
3、丹青:如果,如朱师傅所说:撞倒老人的位置并非斑马线。那么老人要承担责任吗?
赵虎:老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承担多少,需要等交警部门的鉴定结论。
4、丹青:如果朱师傅需要负主要责任的话,会承担民事赔偿吗?那么又该赔给谁?
赵虎:如果是承担主要责任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对象应该是老人的家属,也就是老人的继承人。
5、丹青:3、如果过了很久,家属出现了,可以向朱师傅索赔吗?
赵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是诉讼时效期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6、丹青:朱师傅说,当时因为对方两辆车灯光都很亮,或许是开了远光灯,对面司机有责任吗?如果确定对方开远光灯的证据?
赵虎:判断交通事故的时候,要仔细寻找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或造成事故的条件,开远光灯肯定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既然是原因那就应该要承担责任。取证的话,需要警方介入调查取证,但是比较困难。
话题二:撞倒老人后逃逸 ,“捂脸男”遭全城通缉
济南交警近日通报一起蓄意逃逸案,事发今年7月底,王某驾驶电动车撞倒老人,非但不问老人伤情,还带着同伴捂着脸就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他一路上多次换乘交通工具,以躲避追查,甚至跑回安徽老家,一直从夏天躲到了秋天,但最终逃不过“天眼”的监控。交警先后排查129G视频资料,终于把他锁定并追缉归案。
事情发生在7月24日早上,交警接警后赶到了现场,只见一名72岁的老人摔倒在地,身旁一辆轻便二轮电动车,车把上挂着的早餐还热乎着,肇事司机早已没有了踪影。老人送到医院后经检查,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脑震荡。
民警调取的现场的视频显示,事发时老人快速向公交车走动过程中被电动车撞倒,电动车上的两个人也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地,一名男子第一个动作就是用手捂住脸,同伴也卷起了上衣遮挡面部,两人快速逃离现场。
随后警方组成专案,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肇事嫌疑人的图片,全城寻找破案线索。然而,破案并没有想象中简单。电动车无牌查不到来源,监控视频有效线索也极为有限。肇事司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在逃跑过程中始终用衣服遮着半张脸,途中多次换车,视频往往追着追着就没有了线索。警方先后调取了246组,多达129G的视频反复观看,可最终也只找到几张半遮着脸的图片。时间从夏天到了秋天,受伤的老人也康复出了院。民警依然没有丝毫放松。
10月8日,通过技术手段,民警最终找到了肇事司机王某租住的房屋,并通过电话联系到了王某,王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至此,案件告破。
据王某交代,坐在电动车后座的是他的外甥,当天早上,两人买了早餐打算到工地再吃,不料发生事故撞倒老人,担心受处罚,王某选择了逃逸,由于常年从事监控安装,他想到用上衣遮挡面部的方法躲避抓拍。
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民警判定王某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老人的治疗费用,此外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丹青: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此处罚的依据?
赵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丹青:处罚看似比较轻,是因为老人的伤情不重?
赵虎:是的,因为还没构成交通肇事罪。
3、丹青:如果老人伤情较重,王某的法律后果?
赵虎:如果伤情比较重,就会涉及两种情况,一种是老人死亡,那么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另外如果没有造成老人死亡,但是如果构成重伤的话,仍然构成交通肇事罪。
4、丹青:如果当时王某没有逃逸,报警并送老人就医,那么他的责任?
赵虎:这种情况下就不一定是负全部责任了,需要看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看事故双方是否都存在过错,需要具体分析。但是可以肯定,这种情况下肯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最多是行政处罚,而且是比较轻的行政处罚。
5、丹青:有些人总是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有反侦意识,或者没人发现,一逃了之,您有何提示?
赵虎:应该要意识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逃逸后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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