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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申请再审需提交的材料

(2014-01-24 16:56:47)
标签:

再审

律师

材料

杂谈

分类: 民法

   赵虎 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书。

至少三份;

再审申请书中需要写明:申请人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几项提出的再审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手续。

律师事务所所函;

授权委托书;

律师证复印件。

4、一二审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备好判决书原件用以核对复印件;

判决书复印件上不得有勾抹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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