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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一重工关联公司起诉奥巴马

(2012-10-05 22:55:13)
标签:

奥巴马

起诉

总统

三一重工

律师

分类: 随感

赵虎  律师

 

    来,三一重工的关联公司美国RALLS公司因为一个风电项目在美国起诉了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审查)委员会。或许,在美国起诉美国总统也算是新闻,但是绝对不像在中国得到如此的重视,好像有点骇人听闻似的。三一重工还发布消息,撇清与此事的关系,不愿牵涉其中。

    多少年来的官文化已经在国人的心里根深蒂固,“民不与官斗”依然是许多国人奉行的真理。这就是对于起诉奥巴马这件事我们为什么这么当回事的原因所在。但是在美国,没有人会认为这件事有多么的不可思议,而是非常正常的,符合常理的一件事。许多人应该知道,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当我们提到美国政府(government)的时候,一般值得是美国总统府。其实,在美国政府是有三个分支的:行政权分支,即总统;立法权分支,即国会;司法权分支,即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这三个分支互相制约。总统与国会都是由人民产生,总统只能在国会通过的法律和议案的框架下行驶行政权,同时总统有提交议案的权利以及批准议案(该权利又受到立法规则的限制)的权利,总统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可能受到司法的审查,一切行政相对人都有得到司法救济的权利。总统府是一个机关,并非一个个人。所以,起诉奥巴马也只是起诉总统这个国家机关,而并非起诉奥巴马个人。既然总统行驶了行政权,要求美国RALLS公司停建风电项目,该公司自然有权要求司法进行审查。这事,在美国,真的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贸易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行政行为的干预,先不要想其他的,找个律师,看是否在法律程序中解决。在欧美国家,普遍认为: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任何权力的行驶都应该受到制约,而司法审查是制约的一种方式。请客送礼在别的国家地皮上可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告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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