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赵虎
因为认为《富人向左,穷人向右》一书抄袭了《穷人缺什么》一书的大量文字,且未注明引用出处,《穷人缺什么》(以下简称《穷人》)的作者古古将《富人向左,穷人向右》(以下简称《富人》)的出版商江西人民出版社和销售商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上法庭。法院认定《富人》一书中有6000字构成对《穷人》一书的抄袭,侵犯了作者对《穷人》一书享有的著作权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中国法院网)
这个案件反映出了这样的问题:何为抄袭,什么叫抄袭,是不是他人的作品自己就不能用?
文学创作都是建立在已有文化的基础上进行的。首先,要有文字,没有文字我们无法做文章;其次,要有底蕴,没有底蕴的文章不是好文章;第三,要有借鉴,没有哪位作家敢说自己的文章没有借鉴任何人的文章——即使不是故意借鉴也是潜意识的。我们学习文学的过程其实就是学习别人的作品,目的是在自己写东西的时候能写的跟那些大家一样好。所以,任何一个人的作品都是建立在社会文化这个大的财富上的,任何一个作家都是站在古人的肩上进行创作的。
有一个词叫“引经据典”,就是用别人写的文章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这个词汇就说明了用别人的文章的重要性。看来,别人的文章还是可以用的。如果不能用,那么文学创作的生命也就终止了。
问题是怎么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引用别人的文章需要指明作者的姓名(笔名)、作品名称。文学创作中的使用必须是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首先,要说明作者和出处;
第二,只能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别人没有发表的作品不能引用;
第三,必须是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不是为了替代;
第四,必须是适当引用,没有必要的大幅引用会认为是不当引用,属于侵权。
《富人》一书引用了《穷人》一书6000字的内容,没有注明作者和出处,会让读者认为是《富人》一书作者所写,属于侵犯了《穷人》一书作者的著作权的做法。
也有一些人耍小聪明,不是不能引用吗,那么我根据你的作品照虎画猫。文字不是一样的文字,但是情节、人物、关系、社会背景都是一样的,总不能说我抄袭了吧!这种情况也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叫做实质侵权。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表达,作品的表达包括文字的运用、修辞方式,也包括故事情节、人物、关系、社会背景等等作品的主要结构。不但用自己的文字来套写某一作品属于侵权,即使把该作品不用文字表达,而是用图像、声音表达出来也属于侵权,比如改拍电影、电视剧应该取得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
还有人说:《潜伏》写的是谍战剧,我也写一个谍战剧,也表达同意的思想感情应该不侵权了吧?是的,这种就是不侵权了。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一样的思想可以被不同的作者运用,写出不同的优秀作品。
这里还有一个误区,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不是所有的表达都是有权利的。比如,一位编剧利用白蛇传的故事创作了一个剧本,他不能阻止其他的编辑用白蛇传的故事继续创作剧本。作者只对自己的作品中创造性的部分拥有权利,对于公共知识部分是没有权利的,他人可以继续用来创作。
我的这篇文章就是有著作权的,如果哪位想用需注明作者和出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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