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迷失
(2008-06-24 10:00:25)
标签:
法律人性杂谈 |
分类: 随感 |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赵虎
人性真的是很复杂的东西,当看到地震导致的许多人员的伤亡时,许多人会流下眼泪。同样可能是这些人,在看到折磨人的场景是会发出狰狞的笑声。
刑法上的罪行法定原则已经深入人心,但是面对许霆案时,许多的刑法专家第一个念头不是他的行为因为刑法条文的缺失而无罪,而是千方百计的解释刑罚的条文,使其入罪。不喜欢刑法,就是感觉许多刑法学家的在进行学术研讨是没有一丝柔软之心。如果有的话,可能就有金钱的缘故了,就像刘勇案。普通的百姓很难得到他们的同情。
不想在学术上探讨什么,从人心的角度出发,人应该是向善的,与人为善而不是与人为恶。每次到法院立案,都感到很难受。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那些法官。他们头上戴的是国徽,身上穿的是制服。但是,很多人的行为让感到他好像是人生中的小丑一样,在这些包装之下忘了人究竟应该是什么东西。曾经遇到一个法官,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正应该是温柔贤惠的年岁。她的脸上表现出来好像别人欠她什么东西的样子,因为一位前去立案的先生问了她几个问题,好像不高兴了,对着这位先生大声地咆哮。不管这位先生是谁,如果是当事人,去法院立案证明他有困难、有冤屈,怎么忍心让对他如此残忍;如果是律师,更是对于我们整个司法体制的不尊重了。但是,在国徽照耀之下的这位女法官忘记了自己是一位女性,可能还是一位母亲,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人,应当有人的情感和道德。她看到的只是自己的权力——虽然这种权力不是法律给的。在那一刻,我觉得这是一个恶的化身,就像法院门口的石狮子。
生命、财产、自由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每个人都是有的,无论他什么职业、什么背景。我们作为人是非常脆弱的,不要自以为科技的发展能改变什么。一场地震,什么高科技的东西都化为了乌有。我们生活在灯红酒绿的城市,穿着绫罗绸缎,在包装中迷失了自己,忘记了自己其实是一个人,生命中还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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