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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 真正夺命的是没有召回制度

(2010-02-08 13:12:02)
标签:

北京晚报

汽车厂商

汽车召回制度

外国品牌

中国

杂谈

分类: 法律文化
真正夺命的是没有召回制度
北京晚报

  目前,卷入“踏板门”而召回的丰田汽车数量将达800万辆之巨,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

  前不久,《东方早报》刊登和静钧的评论文章,文章认为,这样大规模的召回,成本就是天文数字。但丰田选择了“主动召回”,实则来源于法律制度的压力。

  2002年5月,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决定召回200万辆存在点火器隐患的汽车,但并不包括中国市场。原因是中国当时并没有制定汽车召回的有关法律。而据信,中国推出汽车召回制度的阻力正源自国内的汽车厂商。国内汽车厂商认为,召回制度会一棍子打死中国汽车产业。这种未经证实的担忧,使中国民族汽车免去了“召回成本”之重。但多年下来,中国品牌汽车非但没有“强”起来,反而纷纷伏倒在有“召回成本”之累的外国品牌车之下。所以,真正夺命的不是召回制度,而是没有召回制度。

  由于侵权责任法以及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不完善,中国车企在“主动召回”的态度上还得向外国品牌学习。市场营销人士发现,召回并没有根本性摧毁品牌力量,反而是在“所有产品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假定下,那种勇于自改,敢于向生命负责的行为,最终会赢得市场高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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