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人间原为绝望之辞,岂能用于店名?
(2010-07-28 23: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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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间原为绝望之辞,岂能用于店名?
自从北京的天上人间查封之后,西安的同名夜店也查封了,中国大规模的扫黄运动便席卷而来。我不关心这些地方涉黄多么严重,我只是想,这些娱乐场所,为什么要起名“天上人间”?起名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吉祥,要有期待,要有理想,“天上人间”本来就是个不吉之词,根本不能用于店名。
“天上人间”原出于南唐李后主李煜的《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 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比喻落红已逝,好景不再,从前在“天上”过着锦衣玉食的帝王生活,而今在“人间”却是暗无天日的俘虏生活。“无限江山”远别而去了。从“天上”降到“人间”,由至高无上的皇帝成为被人轻贱的俘虏的生活巨变,极言其差距之大。词中表达了李煜悲凉、痛苦、悔恨、绝望与希望的感情。
“天上人间”作为一句绝望之词,为什么被人用作店名?可能是错误地理解成了“人间天堂”的意思。理解错了,于是就用错了。真有点宿命的意思,看看北京的“天上人间”,不正是验证了原词的本义,从“天上”坠落到了“人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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