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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网友论坛求助:
小三转正,女儿随父亲跟小三住一起,当初离婚时我和前夫协商好的,己后小孩叫小三为“阿姨”。不可能为“妈妈”的称呼,可我从女儿口中得知,她叫小三为“姐姐”,而且是小三让她这么叫的。我与前夫谈了此事,怎么会没有辈份之分吗?爸爸与“姐姐”睡在一起这不乱来了,女儿叫她姐姐,小三的孩子叫女儿也叫姐姐,这是什么关系呀。前夫回答我:不管叫什么你就少操心,反正不叫她妈妈就行。
某网友回复:
叫三姨娘吧,让小三永远记得自己是小三。
肖军咨询师回复:
孩子叫人的问题的起因当然是楼主您啊!在于您没有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显得有些不够大度。其实,孩子就是叫小三“妈妈”,也根本无法取代您在女儿心中的地位,如果您对自己有起码的自信的话。不让孩子叫小三“妈妈”,您的初衷是保住自己在女儿心中的重要位置,但是,实际效果却是阻止孩子与后妈的进一步的情感交流。这对教育孩子才是最不利的。这样,小三才在无奈之中想出叫她“姐姐”的下策。叫“姐姐”也确实有不妥的地方,甚至可能存在教育的隐患,但是,与亲子间的情感隔阂相比,这个下策也还是有一定的益处的。
最后,给离异后不带孩子的单身母亲一个建议:自己的孩子叫后妈用什么称呼,一定不要干涉。既不要逼着孩子叫后妈“阿姨”,也不要勉强孩子叫后妈“妈妈”。一切要顺其自然。本来,父母离婚对孩子就会有一定的打击,甚至会有伤害,如果父母还要在孩子对后妈的称呼上较劲,不是会再一次对孩子形成打击,甚至带来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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