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甩客有理”,是谁在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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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某某航班次的X航某某型号客机,因飞机到达时间延误,各位乘客我们抱歉地通知您……”。当中国的机场候机大厅里,响起悦耳的女中音关于航班延误的广播通知时,经常会引起乘客牢骚满腹和不满的骚动,在严重的时候,甚至于还会演化成危及机场正常运行安全秩序的治安事件。
那么,当航空公司飞机航班周转不过来的时候,航空公司的调度员就可以任意地把一架从西宁飞到杭州的客机经停重庆时,乘务人员以打扫机舱为名把乘客骗下飞机,20分钟后飞机扔下乘客改飞大连。然后再从深圳机场调配飞机于当晚7:50抵达重庆,执行重庆飞杭州。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旅客被延误的时间恰好是3小时50分钟,离航空总局规定的赔偿标准临界点“4小时”只差10分钟,航空公司调度员24档算盘拨得是多么的老奸巨滑!
有懂行的网友分析说,这其实就是为了让一个航班延误不超过4小时免赔付,航空公司让两个航班的乘客都耽误3小时,还采用欺骗乘客的方式要求下机。是为了节省公司赔付成本,牺牲乘客权益。
其实说白了,我们一方面异口同声地谴责某些弱势群体的乘客,为了维权而强占飞机跑道不文明的行为,我们另一方面却对航空公司的任意误点,却不闻不顾乘客获赔。这是“店大欺客”还是垄断的航空企业“强者无信无义”而束手无策呢……?!假如说,某些弱势群体的乘客强占飞机跑道的治安事件,污染的是——文明的河流!那么,航空公司“强者背信弃义”的行为,恰恰是污染——文明的源泉!!
8月11日,厦门航空武汉至泉州航班丢下53名维权旅客走了;8月15日,东航重庆至北京航班丢下91名维权旅客走了。两起事件引发外地媒体和各界人士广泛关注。(2012年8月17日《上海商报》记者:周健)
当航空公司误点时间超过4小时,对旅客进行赔偿的金额只有区区一百元,临晨两点以后才能到达北京机场,连打的或者驻旅馆的钱也不够支付。91名维权旅客和东方航空公司地勤人员进行交涉,15日零点三十分,有24名旅客向东航妥协,选择登机,剩下的91人继续维权……
现在的问题是,当91名维权旅客看到登机口与飞机之间的渡桥被收了起来,顿时大家慌了,要求让他们登机!但是,经过东航地勤人员和MU8O86航班机长沟通后,得到的回复却是,该航班机长拒绝剩下的乘客登机!一点三十分左右,该航班载着24名乘客,丢下那91名维权旅客飞走了。
为什么会让航空公司在对待航班误点,乘客要求赔偿金额的问题上有恃无恐呢?究其原因在于2004年民航总局颁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表明,具体赔偿标准和方案由各大航空公司自行制定,并无强制性。如此手臂往里弯的——手心是肉,不管手背的“补偿指导意见”,是造成航班晚点,机长敢冒风险甩客飞走的根本原因之一!
假如航空公司是因为天气、空中交通管制、突发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航班误点,则是可以免责!但是象上述——乘务人员以打扫机舱为名把乘客骗下飞机,20分钟后飞机扔下乘客改飞大连。当91名维权旅客放弃赔偿,要求马上登机,却遭到机长报复性的拒绝,这难道是飞机“甩客有理”,机长在滥用权力,民航人士却一边倒——异口同声地支持。网民阵营同声谴责——飞机“甩客有理”,是谁在滥用权力?这难道不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吗……?!
有作者载文指出:一个社会,可以找出一万种途径去约束弱者;但只有能够有效地约束强者、使之不敢肆意妄为,才配得上“文明”二字。那么,拿什么来破解这一困局?法律应该是所有人的靠山,尤其是弱者的靠山。当成群结队的乘客一再“被侮辱、被损害”的关键时刻,法律和监管部门岂可袖手旁观吗……?!